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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哈尔滨电政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滨江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属商办,其《自动电话
章程》自行制定。中东铁路管理局所设中央电话局由路局电信处管理,全部执行俄国电信总
局的章程规定。
1923年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部,根据东三省保安司令张作霖对东三省无线电报网所提
出的要求,制定了《无线电新闻通信规则》。1924年,交通部制订了《长途专用电话租用暂
行章程》。1928年11月,哈满绥长途电话总局开通时执行1927年由哈尔滨总局和苏联海参崴、
赤塔总局共同签订的《中、俄国际长途电话通话暂行章程》。1929年4月哈尔滨开始执行交
通部颁发《电话局章程》。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对电信系统严加控制,伪“电电”会社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
主要有:《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章程》、《电话办理人规程》、《关于日满间无线电话免
费通话办理文件》、《日满电话通话规程》、《满洲与日本内地间通话区域》、《社内通话
规程》、《限制电报电话通话及电话通告办理时间之局所》、《电话事务办理细则》、《电
话交换办理者用语例》、《电报电话及电话通告办理时间》、《临时电话规程》、《关于制
定日满贺年通话规程文件》、《电话交换营业手续》、《电话交换处理程序》、《加入电话
统制法施行规则》、《无线通信机器取缔规则》、《国际电报章程》和《东亚电话通话规程》
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末,哈尔滨电信业务执行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先后颁
发的《电话暂行规定》和《电报暂行章程》,并在此基础上,对电报文字书写、字母应用、
收发、投递和电报话传、挂号、密码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从1953年开始,哈尔滨电信业务执行邮电部电信总局和市内电话总局制定的一整套管理
制度和业务规程。
1962年,在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邮电部颁发了全国统
一的邮电业务管理规程和操作方法,在贯彻中,以大练基本功、签订师徒合同、技术业务比
赛等活动来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文化大革命”初期,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各项业务管理办法无法施行,
造成邮电通信质量明显下降。1970年,邮电部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压缩了繁
琐庞杂的条文,重新出版了各种规章制度的修订本,简化了一些业务上的处理手续环节,订
立了“服务公约”和责任制度。
1983年哈尔滨市电信局成立后,在执行邮电部发布的邮电业务规章制度基础上,制定了
业务管理制度,主要有《长途通信管理细则》、《市话通信管理细则》、《计量管理制度》、
《电力维护管理制度》、《市内电话安装、迁移收费管理监督制度》、《营业员服务公约》、
《通信生产汇报制度》、《质量分析会议制度》、《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关于同城
电报进自动转报系统的有关规定》、《长途台与营业处长话业务处理程序》、《长途自动交
换电路全网活动办法》、《关于加强对Pcm中继设备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
加强长途自动拨号设备维护的通知》、《局间中继设备维护管理办法》、《局间中继设备维
护考核办法》、《用户话机维护管理的暂行规定》、《工程施工改动现用通信设备的规定》、
《测量配合线路工程切替的规定》、《用户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用户交换机管理办法》
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条例》等,并汇编成册。
1989年7月,哈尔滨市电信局为巩固企业全面整顿的成果,加强管理工作,又编印了企
业的综合管理法规《责任制汇编》,其业务管理部分主要有各职能科室、各类人员、专业技
术干部的职责范围,各系统、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及质量、经济责任制共210项,
使企业步入了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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