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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城议事会、董事会
巴彦州城议事会,宣统三年(1911年)六月十四日成立。城董事会是年六月、十八日成立,城乡自治议、董两会常年经费需银一万四百零五两,均取给于出境粮捐、百货一厘捐。自治出境粮捐详《财政略·公益税》。
乙、乡议事会、董事会
巴彦州九乡议事会,宣统二年(1910年)六月十四日成立,乡董、乡佐是月十八日举定。自治九区均仍经常巡警区域旧牌名而系之以乡。乡设乡自治分所,并附设初等小学堂各一所,其经费见自治条下。
丙、自治宣讲所及研究所
巴彦州宣讲所,在州城文治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知州陈元慎所立,以政治、教育、人伦道德、农工商实业、警察及一切公益为主,编成浅近文字,用纸誊印,听讲人人给一纸,然后宣讲,撰述宣讲书,官绅分任之。
呼兰各属等办自治,以研究自治学术为始基。初时省城设立自治研究所,各属皆资送学生起点所肄业。巴彦州(计送)官费生六名,学膳费俱由本籍公益税项下开支。
丁、商会
巴彦商会担任城警费,岁支约实银八千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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