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旧志  
 
 
《巴彦州志辑略》
 
 
五、气候
 
      呼兰、巴彦、木兰均处于北纬四十六度一分至十分之间,高于北京六度,奉天省城四度,吉林省城二度,放视诸地寒度较增,热度较减。低于黑龙江省城一度,故热度较增而寒度稍减。
    夏至日出最早为上午四时十分,较黑龙江省城迟七分,北京早二十二分。日入最迟为下午七时四十四分,较黑龙江省城早七分,北京迟二十二分。
    冬至日出最迟为上午七时四十一分,较黑龙江省城早七分,北京迟二十二分。日入最早为下午四时一十六分,较黑龙江省城迟七分,北京早二十二分。
    夏至夜(按:原为昼,疑误)最短得八时二十六分,较黑龙江省城赢一十四分,北京绌四十四分,昼(按:原为夜,疑误)最长得一十五时三十四分,较黑龙江省城绌一十四分,北京赢四十四分。
    春分、秋分日出为上午六时,日入为下午六时。昼夜长各十二时,与各行省同。
    寒暖之候较北京差一月,南京两月,较黑龙江省城约差数日,最暖不过数日,早晚仍用夹衣,至寒之期重裘无温,坚冰在须,人皆自眉。    
    十月即冰,巨浸松花江皆冻,重载车络绎径渡,无震动覆溺之患,次年三月始开冻,每年航业平均不过六阅月。
    江河开冻之期,视清明节早暮,谚云:二月清明,清明前开江;三月清明,清明后开江。
    一岁之中,晴多雨少,雨期自二月杪至十月初俱有之,惟七、八月较多,统计岁约三十日。晴日约七阅月,阴日约二阅月。十月迄次年二月恒雪。
    谷雨立夏之交,始可耕地,八月即降霜,土地虽腴,不能再获。
    播种虽迟,生长力甚速,七、八月霪雨辄成灾。
    花果之属,霜既降,应移置密室以火温之,植之土中,鲜不能冻毙,故(州)境无竹、莲各品,桃、李、梨、枣繁盛逊于关内。
    建造房屋宜五、六两月,墙基宜深厚,掘地深至五六尺始无冰。墙基浅薄,岁久必裂,冰解土松,压力重,抵抗方薄,墙日下陷,下陷故上裂,屋之全部因以倾侧。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