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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林业
 
 
【森林培育】
 
      2004年,哈尔滨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优先安排完成森林资源培育任务单位的采伐限额和计划,对不完成森林资源培育任务的单位不予审批伐区调查设计,确保森林资源培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伐区从严规范,加强管理,把森林培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林场。改革伐区调查设计审批方式,对全市2004年度伐区进行现地审核,改事后管理为事前、事中监督,增强生产作业监管的实效性,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明显好于往年。全市伐区调查设计合格率达到100%,有21个林场的调查设计被评为市级优秀设计,有11个林场的调查设计被评为省级优秀设计。在全省森林采伐更新目标管理评比工作中,哈尔滨市连续七年被评为森林采伐更新工作先进地市。全市森林资源培育总面积5.2万公顷,其中培育红松果材兼用林0.21万公顷,培育绿化种苗林0.02万公顷,抚育天然林0.73万公顷,抚育人工林1.07万公顷,稀疏林分补植0.4万公顷,采伐迹地更新0.18万公顷,宜林地造林0.41万公顷,封山造林1.27万公顷,封山育林0.89万公顷。完成抚育采伐生产2.13万公顷,出材28万立方米。超额完成森林资源培育面积达到森林采伐面积两倍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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