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农村经济》
林业
【林政管理】
1989年制定《哈尔滨市林业部门1989年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由林业、公安、工商部门组成林政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地区、县(市)进行林政大检查。共成立67个自查工作组,321人参加了自查,同时,组织各区、县(市)进行了互查。经过执法检查活动,全市进一步深入地宣传了《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在农村人口中受教育面达90%以上。各区、县(市)的乡(镇)普遍充实调整了护林队伍,成立了护林大队(中队)。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审核全市木材加工,对新建木材经销、加工厂(点)五个单位进行复查审核,按规定办理木材运输证明。核发办理哈尔滨市的11个国营林场和3个国营苗圃的林权证。
1989年全市共发生达到立案标准的各种毁林案件72起,比上年减少14%,查处69起,结案率为95.8%。
(蔡兴田)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