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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林业
 
 
【概况】
 
 
    1994年,哈尔滨市遭受了特大洪水灾害。林区职工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抗灾自救,确保林业生产各项任务的完成。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2.0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6.2%公顷,平均成活率达到94.3%。完成育苗2 399公顷,比上年增长51.1%公顷。绿化村屯450个,比上年减少40个。义务植树538万株,比上年增加3万株。完成天然林、人工林抚育2 133公顷,人工林解放1 866公顷,共生产木材24万立方米。封山育林面积6 667公顷。全年共实现产值1.12亿元,利税1 400万元,分别比上年提高65.9%和39.6%。其中,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生产实现产值3 591万元,利润33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和23%。
    为贯彻落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建设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的决议》,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第一期建设工程。全年共出动车辆5 467台次,参加造林人数达86 500人次,经检查核实,全年共完成环城防护林带造林603.3公顷,为年度计划600公顷的100.5%。其中,造林合格面积为529.8公顷,占计划的87%,平均成活率为88%。在施工建设中,共调整土地面积686.5公顷;落实资金350万元;调剂造林苗木117万株;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2次,参加培训人数2 300人,并全面落实林带生产承包责任制,林带承包户达1 061户,其中果树承包户939户。
    在造林绿化上转换机制,试办并推行宜林荒山、荒坡(以下简称“两荒")使用权的转让。通过出租、拍卖、承包或采取股份联营等形式共转让给个人宜林"两荒"面积1.86万公顷,占全市宜林“两荒"总面积的65%。在森林经营上,与山区群众合作办股份制家庭林场,强化了森林经营和森林保护。在国有林场内部,重点推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通过划小核算单位,使林业生产开始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在调整产业结构上,重点抓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生产,发展第三产业,新上一批以木材精深加工为主的骨干项目,使生产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在县镇林业企业改革上,重点搞了产权制改革,通过租赁:拍卖和实行股份制经营,进一步明确了产权。(张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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