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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林地清查工作,共清理回收毁林开垦林地1.53万公顷,并制定退耕还林规划。坚持开展专项打击,查结各类毁林案件1 247起,结案率为98%,收缴木材846立方米,收木材变价款、罚款、赔偿损失费213.1万元,林木损失为总蓄积量的O.13/万。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经省人大批准的《哈尔滨市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依法治林工作增添新的法律依据。认真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厂(点),对全市1 083家合法经营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年检,取缔一批违法经营加工厂(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对38家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宾馆、饭店进行处罚,收缴国家、省重点和一般保护动物近12吨。完善森林资源监督体系,成立资源林政稽查大队,下派驻各县(市)监督员,形成自上而下的森林监督体系,对森林资源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取消对集体林的皆伐、改造,冻结郊区集体林采伐,理顺了集体林采伐层级审批权限和部门职责。强化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森林病虫害发生率、防治率分别为4.87%和76.4%。
(董俊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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