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农村经济》
林业
【国有林业经营机制改革】
2000年,国有林业机构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等方面改革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大胆触及森林资源经营机制等涉及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一权(所有权)不变,两权(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三利(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兼顾"的原则,总结推广了以宾县为代表的"林地民营"、"国群联营",以阿城市沙河林场为代表的"家庭林场",以阿城市玉泉、料甸等林场为代表的"职工股份合作林场",以巴彦县为代表的"建设经济实体型护林站,实行基地化管护",以方正县为代表的"林地林木两权分离、有偿使用、分户管理、经营承包"等5项改革模式。全市运用改革模式经营管护林地面积达到29.6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30.1%。(董俊绵)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