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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电力工业》
 
 
第二篇 电力生产
 
 
第二章 供  电
 
 
第一节 供电经济指标
 
    
    东北沦陷时期,哈市供电量不大,1943年哈电网并入东北电网后,年供电量16013.2万
千瓦时,最高负荷3.3万千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哈尔滨供电区供电量、供电负荷等
项经济指标不断增长。自1958年开始,电力供应开始紧张,70年代后缺电达到20—30%。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快电力建设步伐,供电能力大幅度增长。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年供
电量平均递增7.46%,供电最大负荷年平均递增9.67%。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地区供电
量年平均递增5.38%,地区供电最大负荷年平均递增6.02%。1990年供电量458696万千瓦
时,比1949年增长38倍,供电最大负荷达73.5万千瓦,比1949年增长29.6倍。哈供电区电
力供需矛盾基本缓和,扭转了长年缺电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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