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售电业务
电力销售业务,包括报装接电和抄表、核算、收费两个方面。用户办电,首先提出申请,
由营业登记员送呈哈电业局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审批,办电工程竣工后,经局有关部门检查
验收后才能供电。用户日常用电,由哈电业局营业科(所)或供电局(所)的抄、核、收人
员按照规定的例日和抄表卡片、收费单据每月进行1次抄表、核算和收费。1946年哈市解放
后,营业业务手续长期没有改变。“文化大革命”初期,营业机构管理瘫痪,业务手续混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营业工作逐步加强,推行了定额单据等革新措施。1982年推行了“
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在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对营业机构、手续制度,做了一些新的改
变。1986年以后,微机运用于营业核算、统计等各个工作环节,减轻了体力劳动,提高了工
作效率,也有效的防止了一些人为的质量事故。
二、电能计量
哈电业局电能计量管理所负责对一、二次变电所及320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的高压用户的
电度表进行定期校验。哈市内8个供电局和延寿、五常、尚志、肇东等县电业局管理的单相、
三相低压电度表,由各供电局和县电业局按期拆换送到电能计量管理所或工作人员到现场进
行校验、修理,使运行中的电度表准确无误,达到收费合理。
城乡居民照明用电,分月灯、表灯2种,为减少供电损失,1952—1953年进行月灯改表
灯和表灯并户工作,南岗区、道里区月灯改表灯44708户,表灯并户4001户,总挂表6441块。
哈市电灯使用电压原为110伏,1954年将110伏改为220伏,电度表及时进行了改变,提高了
电压质量。
哈电业局的电度表修校器具长期简陋,只能作一般性的检修。1976年自制了电度表脉冲
试验台、冲磁器。1978年开始,大量购入DD28型单相电度表,取代原来的DD1型表,精密度
由原来的2.5级提高到2.0级。
1982年4月,哈电业局向市政府作了“关于城市用电试行一户一表的报告”,经市长批
准后,凡新建筑都实行一户一表,对原有多户一表的进行改造和电表分装,逐步实现一户一
表。
1987年,购入1.0级FL246、2.0级BX246型高压电能表,8个0.6级单相电能表检定台,
2个0.3级三相电能表检定台,1个0.15级标准检定台,1个0.1级三相检定台。还加装了误
差自动显示装置。这些装置,提高了校验的准确度和工作效率。
1988年起,哈电力系统共有10万块全国统一型号的DD862型单相电能表投入运行。1990
年,将DD28型表改为双宝石,轮换周期由5年延至1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