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电力工业》
 
 
第三篇 电业管理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哈尔滨电业局
 
 
  1905—1920年,哈尔滨地区电力事业多系外商经营,各发电厂自己管理自己的发、供电
业务。1920年5月,中国商人徐鹏志在地方官、商支持下承办的哈尔滨电业公司,是哈尔滨
第一个专业性的管理电业的机构。1923年11月,因筹建哈尔滨发电厂资金不足,徐鹏志辞职,
由吉林省公署接收,改为官督商办,1927年6月又改为官办,公司设总办、会办(相当于正副
局长),下设技师长(相当于总工程师)。职能机构有总务科、电力科、电铁科、会计科、
材料处、庶务处、滨江办事处、发电厂、机修厂、电工学校等,哈尔滨电业公司有一套较为
完整的电业管理机构。
  1930年1月吉林省公署令:将哈尔滨电业公司改称为哈尔滨电业局。1934年11月伪满洲
国在伪首都“新京”(长春)成立“满洲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改称“满洲电业株式会社”
,统治全东北电力事业。12月,该公司接管哈电业局并和“北满电气”合并,成立“满洲电
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电业局”,后改称“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并将原电业局
管辖的电车事业划归哈尔滨市交通局管理。
  抗日战争胜利后,至1946年4月28日,苏联红军对哈尔滨市实行军管,“满洲电业株式
会社哈尔滨支店”改为哈尔滨电业局临时维持委员会。1945年12月27日,根据长春电业总局
令:哈尔滨电业局临时维持委员会改称东北电业局哈尔滨分局,负责管理哈尔滨地区电力事
业。1946年5月,东北民主联军军代表齐明进驻哈尔滨特别市电业局。1948年7月28日,奉东
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号令,将哈尔滨特别市电业局改为哈尔滨电业局。局机关设秘书科、工务
科、营业科,下属哈发电厂。双城、阿城、拉林、呼兰、绥化营业所归营业科领导。1949年
1月12日,奉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令:哈尔滨电业局改为哈尔滨电业管理局,局长尚璞。
自2月1日起管辖北安、齐齐哈尔电业局和哈尔滨、北安发电厂。
  东北电业管理局1950年8月31日电秘字第5102号通令:撤销哈尔滨电业管理局,改为哈
尔滨电业局,齐齐哈尔电业局划出。1950年末,组织机构由三级管理制改为四级管理制,即:
局、室、科、股。1952年9月,佳木斯电业局改为佳木斯电业分局,佳木斯电业分局和佳木
斯、鹤岗、桦南发电厂,均归哈电业局管辖。1953年10月,哈尔滨电业局管辖哈尔滨、佳木
斯、北安的供电机构和哈尔滨、佳木斯、北安、鹤岗、桦南发电厂。1955年成立机炉大修队,
9月哈电业局送变电科、配电科、一次变电所及北安送、变电部分合并成立哈尔滨线路工区。
工区下设6个工段,即高压、低压、松滨、呼兰、阿城、北安工段和1个检修队,7个职能股
(生技、计划、劳资、财务、总务、材料、保卫股)。营业科、工厂用电监察科合并成立哈
尔滨营业所。所下设营业科、工厂用电监察科、电度表室、北安营业所、佳木斯分局营业所
和阿城、双城、拉林、呼兰、绥化营业所。由于北安和哈尔滨属两个供电网,在管理上不便。
因此,1956年7月,将北安工段移交给北安发电厂领导,7月21日,将低压工段移交给哈尔滨
营业所领导。
    哈尔滨电业局线路工区于1957年1月改为哈尔滨供电局。1958年1月1日,黑龙江省电业局
成立,撤销哈尔滨电业局,佳木斯、北安两地区电业局和哈发电厂、供电局等电业单位均由
黑龙江省电业局直接领导。从此,发、供电部门分开,哈电业局不再领导发电厂。
  哈尔滨供电局和哈尔滨电业营业所于1958年3月合并,成立哈尔滨供电局。设6科、4股、
6所、1室、3工区。1959年省电业管理局黑电劳字第20号文批准,哈尔滨供电局改为哈尔滨
电业局。1960年初设“支援农业办公室”,4月,改称地方电力科。1961年10月,哈尔滨市
长吕其恩和黑龙江省电业管理局副局长沈国华主持成立了哈尔滨市路灯管理所,归哈电业局
领导。1965年11月,成立农村电气化管理处(1968年7月撤销)。
  “文化大革命”高潮中,1967年1月,造反派联合夺权,成立了哈尔滨电业局接管委员
会。1968年4月27日,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哈尔滨电业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1月23
日,哈尔滨电业局革命委员会进行机构大变动,撤销原组织机构,职能科室成立后勤、生产、
政工3个办公室,基层建立送变电工区、供电工区和修配试验厂等3个单位。1970年全局机构
又进行变动,职能科室改为政工、生产、后勤、经营4个组。基层单位改为部队建制,成立
送电、变电、用电、试验等5个连,一次变电所、调度、通讯、汽车、水泥杆厂、阿城、拉
林、双城、呼兰、绥化等10个独立排。1972年9月中共哈尔滨电业局核心小组决定,全局撤
销连排改为工区、所,职能组改为科、室,增设农电科。1977年1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
批准成立哈尔滨市农村电气化管理处和哈电业局农电科合署办公。1979年2月1日,省电力局
党组决定:撤销哈尔滨电业局革命委员会,11月成立哈尔滨电业局农电处,主管阿城、呼兰、
双城、五常、尚志、宾县、延寿、肇东8个县农电事业和网外自发自供的通河县电业局。198
1年1月,哈电业局有关绥化地区的供电设备和业务、人员划归绥化电业局。8月成立哈尔滨
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为集体性质,县团级单位。1982年5月,哈电业局所属道里、道外、
南岗、阿城、双城、拉林、呼兰各供电所改为供电局,同时新成立香坊供电局。同时,组建
了企业改革办公室,后改称企业管理办公室。1983年,路灯管理所受哈尔滨市建设局和哈尔
滨电业局双重领导。1984年,哈尔滨市农电处党、政关系移交给哈尔滨市农委。
  哈电业局于1985年9月27日开始实行局长负责制,下设26个科室和23个生产基层单位。
全局组织机构分为5大指挥系统:生产系统由总工程师负责,主管安监、生技、科技科及教
育中心、送电、变电、配电、电缆、通讯、调度、试验等生产技术管理单位;用电营业由1
名副局长负责,主管农电处和供电局营业业务;经营管理由1名副局长负责,主管计划、人
事工资、财务、物资供应、基建、设计、多种经营办、安装公司、路灯等;生活管理由一名
副局长领导:有总务科、房产管理科、计划生育办;局长直接领导的科室有办公室、企业管
理办公室、审计科、干部科和史志办公室。1986年,路灯管理所升格为路灯管理处,由哈电
业局代管。1987年,设江北一次变电所,用电科和营业科改设营配科、报装接电科、用户服
务科,新设电能计量所;成立平房供电局。1988年,设50万伏输变电工程筹建处、电力开发
建设总公司、电力工程承包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卫生所改为卫生院,生产管理部门设城网
办和计量办,原营配科、报装接电科、用户服务科改设用电监理总站和地方电厂科、用电监
察科、营业管理科、计划用电科、节约用电科。1989年,撤销检修工区,新设太平供电局和
自动化所。1990年,原职能各科改称处;撤销安监科,设安环处和监察室;继电保护科改称
继电保护所;新设电业宾馆。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