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地区电力调度(以下简称:地调)受省电力调度局(以下简称:省调) 和东部
电网调度局(以下简称网调)的领导,负责哈尔滨地区电网的调度管理和指挥工作。其调度
管辖分工是:在运行、检修管理上,220千伏输电线路、一次变电所的主变压器一、二、三
次侧开关,电厂的发电设备及电厂与主网联结的电源联络线,由省调或网调管理。电厂送出
的输、配电线路、一次变电所的22~66千伏输电线路及配电线路、二次变电所的设备以及66
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由哈网地调管理。在操作指挥上,电厂的发电设备、220千伏输
电线路,由省调负责指挥。一、二次变电所(含电厂变电所)66千伏及以下的输、配电线路
含农电及企业自备输变电设备,由哈电网地调负责指挥。
电网运行人员在运行、操作或事故处理时,受电力调度值班员的统一指挥。凡操作电力
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方能进行。值班调度员直接对其调度范
围内的运行人员和检修负责人发布调度命令,接受命令的运行人员或检修负责人,准确记录
并复诵核对。运行单位领导人员,发布命令和指示,涉及值班调度员职权时,必须事先征得
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值班调度员与运行单位值班人员,在运行、检修事故和出现设备重大缺
陷及异常运行情况时,要随时保持联系。值班调度员与运行单位联系业务时,双方须交换姓
名,做好记录,倒闸操作或处理重要事故时,要复诵和录音。
在缺电的年代中,有关限电事宜由用电管理科或"三电"办公室提出计划,经市有关部门
和领导批准后,由值班调度发布命令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