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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基层基础建设】
 
      2006年,哈尔滨市投入近600万元,新建4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县级服务站。全市196个技术服务机构有40%达到国家形象规范标准,形成以市站为龙头、乡中心站为骨干、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服务网络。深化“立千村式婚育新风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第二批示范村验收工作,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对已命名的24个村实施动态管理。推进人口信息网络建设,形成市、县、乡三级信息网络,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惟一一个WIS信息系统试点城市。
    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运行机制,全市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的比例达到49%。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村计生委员工资与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工资挂钩制度,明确规定不低于其50%,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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