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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加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力度。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抽查10个县级、30个乡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以及1600余家零售药店,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落实《哈尔滨市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哈尔滨市直属机关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在先优评选及目标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规定,全市有15个村被取消“三新”活动示范村称号。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为17432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兑现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完成市政府“六个一百”惠民项目中“百村千户小康行动”,帮扶计划生育家庭800户,贷款350万元,贴息18万元,户年均增收1740元。市政府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的育龄妇女,给予300元医疗费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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