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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辖七个行政区、两个县,1986年底人口为386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67万人,两县人口119万人(阿城县58万人,呼兰县61万人)。全市有育龄妇女100万人,已婚育龄妇女66万人,其中有一孩人数31万人,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29万人。
市、区、县人民政府设有计划生育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配备计划生育干部。此外,各工厂、机关、学校也都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配备了专、兼职干部,全市共有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 522人。从市到区街、县、乡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计划生育工作网。
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认真贯彻党在计划生育工作上的方针、政策,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工作逐年向上,"六五"期间的后两年,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下降幅度名列全国十大城市上游。1986年国家召开全国计划生育"双先"会,哈尔滨市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城市。全市有38个基层单位和17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工作从60年代末期开始,经历了五个阶段:1957~1962年为第一阶段,1957年建立哈尔滨市节育委员会,这一时期,主要是进行节制生育宣传。1962~1966年为第二阶段,1962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3年哈尔滨市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局办公),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一些晚婚、晚育、节制生育的宣传活动。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上有了一个好的开端,1966~1972年为第三阶段,这一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人口增长陷于无政府状态,计划生育工作得不到很好开展。1973~1977年为第四阶段,第一次把人口计划纳入国家计划,在哈尔滨市正式提出了"一对夫妇两个孩,间隔四五年"的要求,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实行计划生育的人越来越多,人口增长的势头有了明显下降。从1977年以来为第五阶段,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自1980年将计划生育工作从市卫生局分离出来,成立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办公室,1983年将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这一时期,国家把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实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并对计划生育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措施。中共中央(1984)7号文件下达后,哈尔滨市在计划生育工作上提出了"合情合理、群众拥护、干部做好工作"以及"既完成人口计划,又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安定团结"的要求,明确了完善政策的具体措施。1985年,市政府做出《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创"五好"活动的决定》,要求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思想动员好、政策执行好、技术服务好、党群关系好、人口计划完成好"。哈尔滨市计划生育T作发展是健康的,收效明显,人口过快增长基本上得到控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着"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类型转化。“六五”期间市区人口(不含两县),由1980年的241.9万人,增加到1985年的262.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1万人左右,其中自然增长2万人,机械增长2.1万人,平均出生率为13.62‰,自然增长率为7.92‰。市区计划生育率由1980年的90%提高到1985年的98.7%。总和生育率由1981年的1.4下降到1985年的1.1。
1986年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6)13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改革,广泛开展创“五好”活动,加强科学管理,开展综合服务,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据计划生育部门统计,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3.7%0;自然增长率为7.6%o;在全市出生的4.8万人中,计划内生育4.7万人,计划生育率为97.47%,比1985年提高了1.52%
在全市出生人数中,各孩次构成比例为,一孩占90.3%,比1985年提高O.3%;计划内二孩占7.2%,比1985年上升1.2%,出生人数增加912人;计划外二孩、多孩占2.5%,比1985年下降1.5%。出生人数减少531人。
(姜成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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