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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哈尔滨市完成了与黑龙江省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一档指标。全市总出生6.55万人,出生率11.85‰;死亡3.24万人,死亡率5.8‰,自然增长率5.98‰;育龄妇女146.9万人,节育率达到92%。
1993年10月26日,市政府下发《哈尔滨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开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大检查,对流动人口和伪证生育进行重点清查。健全发放《生育证》的审批程序,贯彻《二胎指标审批办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48 640份,受理计划外生育、出具假证明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举报案件152件。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创五好"(思想动员好、党群关系好、技术服务好、政策执行好、人口计划完成好)目标责任制,明确三资企业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计划生育职责分工考评办法》,明确条与块的具体职责。1993年继续开展"生命知识3大讲"(讲人口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与婚育知识)活动,各级党政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学习活动,全市各级党政干部8 000多人参加学习,下发计划生育宣传品35 270份。《生命之苗》、《生命之路》等节目在,市电视台播出。
(筱 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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