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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概况】
 
 
    1994年,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贯彻"抓紧抓好"的指导方针,坚持"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避孕结育为主)32作方针和“三个不变"(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不变)的原则,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据计划生育部门统计,全市人口出生数为6.73万,人口出生率为12.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27‰,计划生育率为93%,计划外多孩率为O.19%,综合节育率为93%,病残儿鉴定符合率为85.43%,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率为100%,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达标100%,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达标75.2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发证率82.47%。完成了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一档指标和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保持了国家、省的计划生育先进市的称号。
    1.市委、市政府下发《哈尔滨市计划生育职责分工考评办法》,落实社会各部门应承担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2.在元旦、春节、"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九·二五”(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控制人口增长,作好计划生育工作,给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开信)社会宣传的同时,开展以《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哈尔滨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继续坚持开展人口形势、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科学知识"三大讲"活动。将14万份应知应会考核题印发到基层,使计划生育的宣传进村、入户。哈尔滨市电台开办了“生命之声"、电视台开办了"生命之路"、《哈尔滨日报》开辟了"生命之舟"专题节目和专栏。
    3.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向深层次发展。1994年在全市农村和城镇流动人口中全面推行合同管理,已有70%育龄妇女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各执法部门依照《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对200名违反规定不按期交纳计划生育费者,依法强制执行。
    4.全市突出抓了服务站升级达标工作,经验收有79个乡达到甲级站标准,占乡站75.23%。105个乡(镇)全部建立服务站,建站率达到100%。有103个站孕情监测B超化。行政村建有1 383个服务室,应建率达93%。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共做计划生育手术37 273例,无一重大事故发生。坚持避孕药具服务的"双轨制”,全市共向319 608人发放避孕药具,综合节育率达到93%。
    5.强化基层管理。1994年初全市确定10个重点管理乡(镇)、84个重点管理村(委)。经检查验收80%的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镇)、村(委)的工作水平普遍提高,缩小了后进面。
    6.1994年,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共5 097个,会员已达441 157人,占人口总数的8%。有90%以上的协会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了以生产、生活、生育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活动。(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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