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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概况】
 
 
    1996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三不变"(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落实"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避孕为主),推行"三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全市出生人口10.9万人,比计划少生0.1 8万人;人口出生率11.6‰,比计划低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6.9‰;计划生育率92.34%,比与省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指标提高0.68个百分点。全面完成人口计划和与省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项指标,保持了国家和省计划生育上作先进市称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把计划生育上作纳入目标管理。市委九届五次扩大会议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市政府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强市富县的重大举措,加强农村实施力度。计划外生育事业费实行“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人均2.4元。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把"三结合"工作重点放在经济条件和计划生育工作比较落后的地区,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市财政和7区5县(市)财政共拨75万元,作为"三结合"启动资金。
    开展以人口形势、生育政策和婚育知识为内容的"三大讲"活动,在新闻媒体上开辟"生命之路"、"生命之声"、"生命之舟"计划生育专栏,开展"生命之魂"电视演讲活动。全市一孩育龄夫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上升到64.1%,3 400对育龄夫妇主动退回二胎生育指标。7区12县(市)全部完成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任务,265个彩(镇)中248个建站,达标率90.8%;3 540个行政村中3 290个建室,达标率87.9%。全市65.3%的行政村达到孕前管理合格村标准,1 7%的县(市)基本达到孕前管理要求。推广皮下埋植、小型B超孕前监测,全市综合节育率92%。全市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企业计划生育实行包、保责任制,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综合误差率下降到5%。1995年末哈尔滨市人口学会成立,下设3个专业委员会,即人口理论、管理专业委员会。人口科技、教育专业委员会,人口文化、艺术专业委员会。(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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