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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市总人口954.3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7.69‰和3.38‰。
2003年,全市开展了未来50年人口规模、人口素质、人口分布情况预测,分析资源、环境对人口发展的承受能力;开展了"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期评估,对人口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提出了调整意见和改进措施。开展了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违法生育以及育龄妇女健康状况,把握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2003年,针对哈尔滨市生育水平已连续14年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的情况,实现了工作重心由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转变。在全市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94%的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加强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信息交流,依托社区为流动人口服务,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拓宽药具供应渠道,开辟机关单位免费自取、公共场所有偿自助的多样化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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