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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计划》
 
 
第二篇 专业计划
 
 
第十二章 物资分配计划
 
 
第三节 废金属的回收、利用与上交
 
 
  1950—1963年,哈尔滨市的废金属回收工作由市供销社负责。1963年9月25日,国务院
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改进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工作的报告》中指出:中央第一、二、三、
四机械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水利电力部、铁道部、农业机械部和中国人民解
放军总后勤部等10个部以外的其它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设
单位、机关团体和学校的废金属由各地供销社统一收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应指定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废钢铁的调拨与收购。同时还指出,“中央各部门、各地区回收的
废钢铁,如有适合手工业和地方工业作为生产用原材料的,应当尽先拨给手工业和地方工业
使用。这一工作,由当地物资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供需单位组织安排,力求作到定点直接供应”。
  1964年4月,市人民委员会确定,哈尔滨市的废旧金属回收工作,由市计委负责领导。
市计委根据国务院文件的规定,组织了由市物资局、市轻工业局、市手工业局参加的共40余
人的工作组,深入到耗用金属材料较大的工厂进行调查摸底,提出了废钢铁综合利用“两条
辫子”、“一条龙”、“四大块”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所谓“两条辫子”,即废钢和边角
料(包括废次材)各为一条“辫子”,按企业组织定点回收和利用;“一条龙”,按大材大
用、小材小用,以循环接力的形式,达到吃光用尽,并用合同形式固定下来。哈尔滨锅炉厂、
哈尔滨电机厂生产下来的中厚钢板大边角料,先供给制锹厂作生产铁锹的原料,制锹厂下来
的边角料用于生产日用小商品锅铲子,再下来的还可生产农机垫。再如罐头厂下来的马口铁
边角料,先供给瓶盖厂,瓶盖厂下来的小边角再供给生产鞋五眼、公母扣的小厂作生产原料。
“四大块”,是指全市生产下来的钢屑、轻薄料, 统一供给哈尔滨钢厂、哈尔滨炉具厂、哈
尔滨制锅厂和哈尔滨铸铁管厂。
  在调查摸清废金属资源的基础上,1964年共组织有94个需要边角料的企业与40个产生边
角料的中直大企业建立了定点供应关系,签定了每年供应6188吨的三年供货合同,1965年实
际落实6236吨。此外,还同省、市属有边角料的19个工厂,与需用单位建立三年定点供应1526
吨的供货合同,1965年实际落实2100吨。当时供给手工业利用边角料生产的产品共有11大类,
261个品种。生产的主要产品有:中小农具、匠作工具、五金工具、日用五金、建筑五金、
铁制铸铁管、炉具等。哈尔滨钢厂利用各厂生产下来的钢屑和轻薄料生产的钢锭,加工砸制
成的钢材产量1986年达到1万吨,比1972年提高2.1倍。不仅为市增加了急缺的钢和钢材,
又减轻了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同时,还通过对废有色金属渣沫的回收冶炼再生,加工冶
炼出了一批合乎国家质量标准的铜、铝、铅等紧缺的有色金属,弥补了国家分配的不足。
  1974年7月,国家计委343号文件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重点工业城市,在计划部
门建立废金属回收机构,在物资部门建立经营业务机构。同年,设立了市金属回收办公室,
负责管理废金属回收、上交和利用工作。1976年5月,市金属回收办公室,对全市废金属的
回收渠道、回收范围作了进一步划分,对市二轻局以上的558个工厂产生的废金属,由市金
属回收公司统一收购;市二轻局以下工厂产生的废金属及社会上零散的废金属,由市供销社
的旧物回收公司回收。多年来,通过对废金属有计划地组织回收利用,不仅解决了手工业和
部分地方企业生产原料的不足,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向国家和省上交任务的完成,还
为国家节约了大批好钢材。1987年国务院决定放开废钢铁市场,取消上交国家废钢铁计划,
允许国家重点冶金企业所需的废钢铁,采取用钢材与地方串换和采购的办法解决。中央有关
部在地方的直属、直供企业产生的废钢铁,允许跨省内部调剂后,上述定点供应关系和收购
范围的规定已被冲破,但基本上还是由物资部门和供销社两大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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