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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计划》
 
 
 
 
 
 
第四篇 计划管理
 
 
  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全国尚未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主要根据东北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
制定的计划管理办法和表格,边学习边开展工作,管理的范围较小。1953年全国实行统一的
计划管理后,国家曾经多次调整中央与地方、中央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不断总结经验教
训,探讨符合中国国情的计划管理办法,使计划体制、管理形式和指标体系等不断地进行完
善和改革。但是有的时期在全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下,也出现过秩序不正常情况。
  “一五”计划时期逐步扩大计划管理范围,计划管理实行集中的体制。“二五”计划时
期前三年国家和省下放到市的管理权限较多,要求进行地区平衡,后两年和1963—1965年的
继续调整时期,国家把一些需要集中的权力上收,实行“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本帐”,
不准层层加码。“三五”、“四五”计划时期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冲击,计划管理程
序和指标体系不健全。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管理秩序逐步恢复,指令性计划逐
渐增多。1979—1980年计划体制改革开始起步,1981年后改革逐步深入,实行了以计划经济
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管理体制,逐步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下放了一些计划管理权
限,加强了哈尔滨市计划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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