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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计划》
 
 
第二篇 专业计划
 
 
第四章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四节 继续调整
 
 
  1963—1965年要求,基本建设继续贯彻按农、轻、重次序安排国民经济和集中力量打歼
灭战的方针,进一步调整投资方向,加强薄弱环节,坚决按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程序办事,提
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争取有限的投资发挥更大效益。投资的安排继续以农业、轻工
业为重点,并积极解决中、小学校舍不足和城市建设“欠帐”问题,各年投资都比1961年和
1962年增加。
  1963年市属基本建设(包括县)计划投资3674.9万元,农业占33.4%,工业占11.6%,
商业占4.1%,教育占23.4%,城市建设占27.5%。其中市区3207万元。计划执行中由于
贯彻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方针,坚持了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程序,加强了施工管理,较好的完
成了计划。市属基本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497万元(不含县),为计划的109%,有63个项目
投入使用,交付使用率达到91.1%。工程质量提高,优良品率(即优质工程)达到90%。
投入使用的项目主要有:抽水站41处,电井171眼,增加灌溉能力3万亩,新增机制玻璃瓶年
产1万吨,人造纤维年产1000吨,红砖年产3000万块的生产能力,建成中、小学校舍4.99万
平方米,增加自来水送水干线7公里,自来水普及率上升到76%,疏通排水管线130公里,维
修市内主要干线道路13条,太平铁路跨线桥于10月1日建成通车,发展煤气用户600户,竣工
职工住宅2.6万平方米。
  1964年计划重点安排了农业和支援农业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的设备更新与填平补齐项
目,继续安排了教育、城市建设和商业方面的急需项目。计划安排市属项目143项,投资3963
万元(不包括县属为3876.7万元),农业占25.4%,工业占7.2%,教育占44.4%,城
市建设占18.8%,商业占2.3%,交通运输占1.9%。对计划执行提出了四项指导性要求,
一是按计划办事,不准擅自扩大规模,不准搞计划外工程;二是坚决按计划管理程序办事,
不经批准不准开工;三是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充分发挥
投资效果;四是搞好工程排队,根据轻重缓急和建设条件分期分批上马。计划执行中基本上
贯彻了这些要求,完成情况较好。市属基本建设全年完成投资4581万元(不包括县),超过
计划18.2%,比1963年增长31%,工程质量多数达到了设计要求,优良品率达到80%,全
市平均的交付使用率达到93.3%。新增生产能力主要有郊区农田灌溉能力2.04万亩,年大
修拖拉机200台,年产水泥1.6万吨,年产水泥电线杆1万根,年产炉渣砖300万块,年产人
造纤维254万吨,年产丁醇丙酮(溶剂)300吨,新增毛精纺锭3264锭,建成中小学校舍4.7
万平方米,完成了朱顺屯水源取水口整治工程,增加了供水管线5公里,排水管线3公里,进
一步发展煤气用户809户,新增电车、汽车38台,还完成了天合桥的改修工程。
  1965年经过省陆续批准的预算内投资和自筹项目的投资(包括利用城市三项收入安排的
基本建设项目)共3842万元。城市建设主要安排扩建文庙、王兆屯、马家沟三处地下水井,
新增供水支线3.5公里,铺设排水管线2.47公里,扩建道外二十道街泵站工程,发展煤气
用户1700户,新建液化气厂、三棵树铁路跨线桥、太平汽车库。1965年市属基本建设全年完
成投资2937万元,为年计划的76.4%。计划执行中,由于实行了包预算、包材料,进行设
计革命,推行施工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降低了工程造价,保证了工期。
已竣工项目的优良品率达到88.7%,民用建筑每平方米造价降低20%左右。全市平均的交
付使用率达到120%,一批半截工程得到收尾并投入使用。新增的生产能力主要有:年炼钢1
万吨,年印染棉布1500万米,年产磷肥5000吨;建成中小学校舍7.39万平方米;农村新增
电井18眼,增加灌溉能力5060亩;市区建成4眼深水井,增加自来水干支线49公里,三棵树
跨线桥投入使用(节省投资另建了一座桥),发展煤气用户2491户,增加公共电车、汽车32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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