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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计划》
 
 
第二篇 专业计划
 
 
第四章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五节 “三五”、“四五”计划
 
 
  “三五”计划时期,没有制定五年计划。1966年计划,要求同“平战结合,立足于战”
的指导思想相适应。坚持自力更生与艰苦奋斗精神,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省计委下达的投
资计划为700万元,主要有北方橡胶厂的扩建,煤建公司增加蜂窝煤设备,建中小学校舍、
建传染病院病房、建王兆屯和文化公园的深井水源、东直路排水、液化气储罐以及粪肥和污
水、污泥的利用等。以后又陆续随报随批了一些建设项目。全年累计批准的市属基本建设投
资计划共4336万元,其中预算内投资1826万元,工业占40.2%,农业水利占12.7%,商业
占3.5%,卫生教育占23.3%,城市建设占20.3%。城市维护计划安排1600万元,其中有
500万元安排给新建年产5000吨的小氮肥厂和污水、污泥处理项目,以支援农业。执行中由
于5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对工程进展有一定影响,市属基本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840万
元,完成年计划65.5%,比1965年下降3.3%。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有:电井106眼,抽水
站4处,增加灌溉面积9.5万亩;增加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哈尔滨市传染病
院1000平方米的病房投入使用;王兆屯和文化公园的深水井建成,东直路排水管线已经铺完,
液化气储罐和污水、污泥处理项目也已完成。
  1967年和1968年没有下达年度计划,采取逐项报批,年末结转的办法纳入计划。两年批
准的投资共6157万元,实际完成只有2461万元,仅完成40%。其中1967年完成1689万元,为
批准计划的51.5%;1968年完成772万元,仅为批准计划的26.9%。全市平均的固定资产
交付使用率下降,1967年下降到66%,1968年又进一步下降到39.4%。
  1969年和1970年分别制定了年度计划,继续突出战备和有关宣传毛泽东思想的项目,同
时安排发展钢铁、化工原料、日用工业品等小型工业项目的投资和用于农业、支援农业、教
育、卫生、城市建设方面的投资。1969年计划投资1520.4万元,1970年计划投资3523.5万
元。重点项目有新华印刷厂扩建,哈尔滨印刷一厂、哈尔滨印刷二厂和哈尔滨印刷五厂增加
设备,以扩大印制毛主席语录的生产能力;增加“二八○”和“五一○”(四管和单管高射
机枪)军工动员产品的生产能力;新建战备公路2处,和战备医院2处共3600平方米,战备商
品仓库4处共5000平方米,其他主要是续建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比前两年好,市属基本建设
两年共完成投资5282万元,超过计划4.7%(包括结转项目列入计划因素,下同)。其中1969
年完成1931万元,超过计划27%,1970年完成3351万元,为计划95.1%。新华印刷厂的装
订车间和年产5000吨氮肥的化肥厂已经建成投产,化工总厂的年产2万吨硫酸,轧钢厂的年
轧1万吨型材,拨管压延厂的年产500吨轧管等新增了生产能力。
  “三五”计划期间,五年共下达市属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5536.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
10583万元,比三年继续调整时期完成的投资下降4%。
  “四五”计划期间,市革命委员会曾制定过“四五”计划建议,由于当时计划管理秩序
不正常,对年度投资规模和具体项目的考虑不完善,不能起到计划的指导作用,只能以年度
计划为依据。各年度对基本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都要求继续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
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总方针。投资重点是战备工程、企业
搬迁和农业、支援农业、原材料工业,相应安排轻工市场和教育、城市建设等人民生活方面
急需的项目。建设中要求继续坚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加快续建工程和填平补齐
项目的收尾,争取有较多的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在管理上还提出了建设条件不具备的项目要
停建或缓建,不准搞计划外工程,不准扩大建设规模或挪用其它资金搞基本建设。1971年计
划安排市属基本建设投资4455万元,其中战备工程占16.4%,支援农业占14.8%,基础工
业占21.8%,企业内部配套占31.1%,其它项目占15.9%。实际完成投资2662万元,为
年计划的59.8%。化工二厂的聚氯乙稀车间和轧钢厂小型型材车间达到了试车条件,3所中
学已经建成,城市建设的排水、供水设施得到改造,哈双中线、战备中环路以及程家、范家、
城高子、水泥厂的4座桥梁得到改造。
  1972年市属基本建设的国家预算内投资有所增加,但对自筹项目控制较严,计划下达的
次数比较频繁,并多次进行调整。全年计划投资共4139.9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2682
万元,省自筹投资205万元,市财政自筹投资268万元,上年结转1584.9万元。5月市计统组
曾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钢材、木材、水泥三大建筑材料都有缺口,砖、瓦、
沙、石的缺口更大,施工力量和设计力量不足,提出了在建设中要狠抓收尾、配套和续建工
程的要求。全年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3764万元,为年计划的90.9%。但是投资效益不理想,
全市平均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只有43.5%。交付使用的主要项目有哈尔滨制药四厂年产
15吨的安乃近车间达到收尾,哈尔滨市东方红薄板厂形成了年产薄钢板5000吨生产能力,哈
尔滨钢厂的3吨转炉已经建完。
  1973年2月,经省计委批准下达的市属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为4544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
投资3500万元,省自筹664万元,市自筹310万元,国防工业700万元。国家预算内投资中,
农业和支援农业的占14.8%,轻工市场和出口援外占14.3%,原材料工业占22.8%,机
械工业占10.3%,城市建设占25.6%,教育占6.3%,综合利用占3.5%,其它占2.4%。
省自筹投资项目主要是扩建哈尔滨龙江橡胶厂,增加马车轮胎生产能力,哈尔滨化工二厂增
加烧碱和液氯储罐,哈尔滨灯泡厂增加生产能力,哈尔滨金属线材厂新增钨钼丝生产能力,
哈尔滨针织厂增加晴纶织品生产能力,以及哈尔滨市煤气公司的焦炉收尾等。市自筹投资主
要用于发展郊区畜牧业、渔业、改造钢厂和试制手扶拖拉机等项目。年内又陆续向国家和省
申请批准下达了国家预算内和省自筹的投资,以及部门企业自筹投资的计划。上半年市计统
组对计划落实情况组织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当时的基本建设战线仍然过长,施工力量分
散,建筑材料缺口大,提出了搞好工程排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要求。计划执行结果,市
属基本建设全年完成投资5324万元,只为年计划的55%。由于战线长,投资效益不理想,全
年的平均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只有38.9%。有的国家预算内项目有钱花不出去,不能形成
工作量,年末向国家交回的预算内资金有1000多万元,主要有三棵树水源,治污灌田、长征
路(现香坊公滨路)排水和哈尔滨石油化工厂、哈尔滨柴油机厂、哈尔滨自行车厂、哈尔滨
缝纫机厂、哈尔滨制革厂等12个项目。
  8月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哈尔滨市修建地下人防工程(代号为“7381”工程)。工程费
用由国家和省专项安排,市补充部分建筑材料,并组织市内有条件的单位出工建设,人工费
由出工单位按当时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负担。年末前进行准备,1974年开始动工。
  1974年计划提出把农业放在首位,突出城市人防工程,安排好基础工业和轻工市场项目,
进一步解决公用事业和文教卫生事业中的急迫问题。还提出要认真安排环境保护和“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利用项目。计划安排市属基本建设投资6970万元,比“四五”
计划期间前三年都多。但是建筑材料紧缺,除钢材、木材、水泥有不同缺口外,地方生产的
红砖缺30%、沙子缺36%、块石缺58%。对此除了积极组织资源,厉行节约外,还提出了必
须继续贯彻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保证重点工程建设,坚决不准搞计划外工程的要求。
市计委、市建委安排了市属34个重点项目,特别要求抓好重中之重的13项工程。主要项目有
哈尔滨三棵树水源、哈尔滨石油化工厂、哈尔滨制药二厂链霉素车间、哈尔滨柴油机厂的
4105型柴油机车间、哈尔滨水泥厂3号窑、哈尔滨钢厂、哈尔滨轧钢厂、哈尔滨自行车厂、
哈尔滨缝纫机厂、哈尔滨钟表厂和哈尔滨酱油厂等续建工程,以及新建中小学校舍等。要求
银行、物资和施工等部门在施工力量、资金供应和材料、设备的供应等方面给予保证。计划
执行情况比前几年好,市属基本建设全年完成投资6323万元,为年计划的90.7%。由于采取
了工程排队和保证重点等措施,重点工程进度加快,哈尔滨水泥厂达到了投产条件,哈尔滨
柴油机厂的机械加工厂房已经完工,哈尔滨石油化工厂的部分管线工程已经完成,中小学校
舍建成3.8万平方米,还有哈尔滨针织厂的睛纶内衣项目也建成投入使用。“7381”工程已
经在全市68个地段动工。
  1975年计划,继续提出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和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搞好续建和收尾
配套工程,集中力量“刮胡子”、“割尾巴”,基本不开新项目。市属基本建设全年计划投
资1.15亿元。经过工程排队,确定31个重点项目(包括省指定21项,市确定10项)。全年
完成投资9863万元,为年计划的85.8%。投资效益好转,全市平均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上
升到73%。省、市确定的31个重点项目已经有哈尔滨三棵树水源、哈尔滨柴油机厂、哈尔滨
市靠河寨养猪场等22个项目达到了全部或部分投产的要求,其他项目多数完成了计划规定的
进度。战备工程完成了3.8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完成了4.2万平方米。城市建设方面全年修
路99.8万平方米,更新排水管道10公里,增加交接式公共客车100台,增加哈一型客车17台。
  “四五”计划期间,全市五年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共6.9亿元,比“三五”计划期间多
1.6倍。市属基本建设五年完成投资2.8亿元,也比“三五”计划期间多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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