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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一次制定的地方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始于1953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
确定“一五”计划时期的基本任务,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五”计划期间“必
须服从国家整体要求,为国营工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服务,为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
经济工作指导方针。为了把工作重点转向大规模经济建设,还提出了贯彻执行“把基本建设
放在首位”和“一切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具体方针。经过多次酝酿,市人民委员会于1955年
11月向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展地方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
划的报告(草案)》,并经过审议通过。
“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一是地方经济应尽一切力量保证与尽可能满足工业和基本建设的要求,大量生产砖、沙、
石、小五金、水暖器材等建筑材料,并为国营工业需要组织加工订货;
二是保证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稳步增长,特别是巩固国营经济(社会主义经
济)的领导地位,不断扩大比重,适当发展地方国营的轻工业生产。逐步缩小和改造私人资
本主义经济,根据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区别对待。扩大加工订货与公私合营,五年内基
本上将私营工业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个体手工业要稳步组织合作社,发挥其为城乡人民生
活服务的作用;
三是贯彻城乡互助,巩固工农联盟的方针,加强城乡间的经济联系,尽可能地供应农业
生产资料和农村生活资料的需要。正确掌握与贯彻价格政策,活跃城乡物资交流,有计划的
供应工业品和收购农土副产品;
四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适当地提高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文教卫
生与市政建设事业的发展,一方面要贯彻为生产、为基本建设和为工人阶级与其它劳动人民
服务的方针,一方面要根据需要与可能逐步解决重点问题;
五是在地方计划安排中应注意后备,对基本建设和生产需要的材料供应,应多打些,干
部与技术力量的培养要多做准备,对人民需要的物资要适当留有储备。
“一五”计划时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
市属地方工业总产值计划1957年比1952年增长10%,平均每年增长2%(应为1.92%)。
增长速度较慢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制油、制粉、漂染、织布等几个大行业由农业供应的原料
不足。要求地方的全民所有制工业增长快些,私营工业由于实行公私合营和组织合作社,产
值下降。要求产品产量增长较快的主要有氧气、卷扬机、水田农具、铁钉、酒精、纸、搪瓷
面盆、胶鞋、白酒、啤酒等11种。计划五年新增产品120种。工业内部结构要求扩大社会主
义和半社会主义(当时指生产合作社与公私合营工业)性质的工业,以及生产生产资料工业
的比重。
郊区农业生产要贯彻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在保证完成国家确定的粮食和技术作物(即经
济作物)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大力发展蔬菜及副业生产。计划1957年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比
1952年增加2.1%。其中,蔬菜播种面积增加52.3%。要求粮食重点发展高产和稳产作物,
粮食总产量计划1957年达到8494万公斤,比1952年增长26.7%,平均每年增长5%。蔬菜总
产量计划1957年达到2.15亿公斤,比1952年增长88.3%。同时还对副业和造林做了安排。
商业要发展城乡物资交流,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1956年1月国家下达给哈尔滨市
“一五”计划时期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计划,将市原确定的计划指标调高为3.92亿元,比1952
年增长48.1%,平均每年增长8.2%,其中,国营商业增长1.43倍,合作社营商业下降,
公私合营及经销、代销商业增长,私营商业下降。国营与合作社商业零售额的比重,计划由
1952年的66.2%上升到77%。
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稳
步发展”精神,搞好设施建设。市属普通中小学的在校生和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要有较大幅度
的增长。
计划五年安排地方基本建设投资7545万元,其中,工业占32.4%,农业占1%,文化教
育卫生事业占18.2%,城市建设占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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