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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的利用外资工作起步晚。1984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召开的利用外资工作会议精神,
开始对利用外资进行计划管理。当年市计委审批两户利用外资企业,利用外资额137.86万
美元,其中国家统借外债项目1项,利用外资130万美元;吸收国外直接投资项目1项,协议
外资额7.86万美元。1985年分别经国家和市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3项,利用外资477.89万美
元,都是直接吸收国外投资的项目。
“七五”计划期间,国家下达给哈尔滨市利用外资计划为4000万美元,其中国家统借外
债1000万美元,吸收国外直接投资3000万美元。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尽可
能多利用一些国外资金,加速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市安排的五年利用外资计划总额
(包括对外开展工作项目)1.23亿美元,其中申请批准国家统借的项目9项,6861万美元,
吸收外商直接投资22项,5425万美元。确定利用外资的重点是能源、交通、通信等重点建设
及机械、电子、纺织、食品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以及发展高科技产品和进口替代产品。
对“七五”计划的实施,从有效利用外资考虑,提出了3项措施。一是加强利用外资的
计划管理,对统借统还的外债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吸收国外直接投资项目按指导性计划管理,
都要严格审批制度。在计划管理中,要从原材料、能源、国内配套条件、产品销售、外汇来
源和偿还能力等方面搞好综合平衡。所有利用外资项目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利用外资计
划和外汇收支计划。计划执行中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利用外资项目的落实。二是创造
良好的利用外资环境,扩大吸引国外资金。在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规定的基础上,
制定鼓励外商、侨商、台胞和港澳同胞来哈尔滨投资的优惠政策和吸引外商投资的奖励办法,
以及土地出让标准等,增强吸引力。三是抓好利用外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要求利用外资项
目,必须是技术先进,产品出口创汇能力强和国内配套条件具备。已经签约的项目,必须抓
紧建设,早日投产尽快发挥经济效益。
“七五”计划实施中,为了适应利用外资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市政府决定成立哈尔滨市
外国投资服务中心,从市计委、市经委和中国银行滨江分行等16个部门抽调人员联合办公,
于1988年8月对外挂牌开展工作。
到1990年末,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92项,其中经国家批准的项目8项,主要是利用国外
贷款的项目,利用外资额6208万美元;经省批准的项目16项,利用外资额638万美元;由市
批准的项目68项,利用外资额6501万美元。各年利用外资额逐年增多,1986年批准8项,利
用外资额486万美元(包括政府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商业贷款);1987年批准7项,利
用外资额1370万美元;1988年批准18项,利用外资额2234万美元;1989年批准25项,利用外
资额4196万美元;1990年批准34项,利用外资额5061万美元。
“七五”计划期间利用外资的步伐虽然逐年加快,并已收到效果,但是与起步早、发展
快的沿海和内陆开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审批和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教
训。哈尔滨光学仪器厂同香港登宝山公司兴办的眼镜片补偿贸易项目,由于合同不严密,哈
尔滨光学仪器厂没有按规定程序验收设备,港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致
使企业严重亏损,被迫倒闭,哈尔滨光学仪器厂损失169万美元。中美合资哈尔滨克罗拉太
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由于建设超标准、超规模,美方不执行合同规定产品返销28%的义务,
加上对国内市场估计过高,销售市场打不开,新产品开发跟不上,使企业负债累累。中美合
资哈尔滨华纳糖果有限公司,由于工厂选址不当,造成基建投资过大,加上外方经营管理不
善,产品销路没有打开,使企业步履艰难,无法继续经营,面临破产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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