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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概况】
 
      2007年,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共组织税费收入1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税收收入88.6亿元,增长19.1%;其他各项收入43亿元,增长20.1%。在税收收入中,中央级收入18.2亿元,增长27.8%;省级收入105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6.8%;市本级收入37.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7.9%;区县(市)级收入33.2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7.1%。在其他各项收入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1.9亿元,增长20.9%;失业保险费收入3.6亿元,增长11.7%;生育保险费收入4222万元,增长8.4%;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4.1亿元,增长18.5%;防洪保安费收入2亿元,增长15.1%;价格调节基金收入3135万元,增长11.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2786万元,增长27.9%;残疾人保障金收入4071万元,增长1.5倍。
    税收收入主要特点:一是税收收入实现新跨越。剔除2001年不可比因素,全年收入规模大,增速高,增收多,完成任务速度快。二是税收“四个比重”稳步提升,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年内,全市地方税收宏观税负为3.64%,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全口径税收占财政全口径收入的39.6%,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地方级税收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3.2%,按可比口径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增收额占全省的36.9%,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三是各项税收实现协调较快发展,税收结构优化趋势明显。年内,中央级和地方级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27.8%和17.1%;主体税种和地方小税种收入增幅分别为18.8%和21.1%;二、三产业税收增幅分别为27.6%和15.5%;市区局与县(市)局税收增幅分别为18.1%和29.3%。各级次、各主要税种、各产业以及区域税收实现协调较快发展的同时,税收级次结构、税种构成、产业比重、税源分布等方面与科学发展的要求逐步相适应,税收结构不断趋于优化。四是税收与经济保持协调发展,凸显宏观经济走向。2007年,市地税局税收增幅高于经济发展预期发展速度5.6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系数约为1.41,税收与宏观经济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密切关联,税收所有制构成与主要经济成分在宏观经济中的比重相对应。重点行业税收与相关经济基本实现同步增长。工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税收均超过3亿元,增长40%以上,直接反映了哈尔滨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房地产市场旺销以及金融和个人理财升温等宏观经济中的亮点和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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