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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659643万元,比上年增长26.1%。其中,税收收入1126972万元,增长27.2%;社会保险费收入430091万元,增长19.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51065万元,增长25.9%;代政府征收各项基金规费38251万元,增长25.7%;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13077万元;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187万元。
税收收入中,中央级收入245214万元,比上年增长34.7%;市本级收入461870万元,增长24.4%;区县级收入419809万元,增长26.6%。省级收入由于政策调整体现入库79万元。
税收收入的主要特点:一是税收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完成全年各项收入目标。全年税收规模历史性地突破百亿元大关,四年实现税收规模翻番。税收规模与增长速度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二是税收质量稳步提升,经济税收协调发展。2008年,地方税收收入占GDP的3.93%,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系数为2.06,提高0.65;全口径税收占财政全口径收入的40.2%,提高0.6个百分点;地方级税收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3.8%,提高0.6个百分点。税收总量和增量继续高居全省前列,税收增幅在全省各市(地)局中的排位前移4位,税收增收额占全省的38.1%,提高1.2个百分点。税收增幅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五位,排位前移9个位次。三是影响税收的因素相互交织,非经济因素成为税收重要拉动力。2008年,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政策性因素增收40886万元,增收贡献率为17%。采取清理欠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有效的征管措施,共增收4.1亿元,增收贡献率为20.5%。一次性股权转让等不可比因素使两个所得税增收2亿元,增收贡献率为10%。四是相关行业税收涨落明显,体现经济运行走势。2008年,地方税收主要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密切关联;税收所有制构成与主要经济成分在宏观经济中的比重相对应。制造业、采矿业税收增幅缓慢下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低速增长,凸显了金融危机和高通胀压力对相关行业的影响;金融业税收高度增长,体现了国家对金融业实施宏观调控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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