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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重点,逐步完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机制,不断深化各项配套改革。一是召开"两个转移"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制定下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二是实行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或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申报纳税制度,使遵期申报率由96%提高到98%,自核自缴面达到98%以上。三是从实际出发,把应用计算机的重点放在税收征管的难点上,并将应用面扩大到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四是加快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域开发与应用步伐。全市已建立局域网络19个,配置计算机316台套,不间断电源UPSl4台套,触摸屏查询系统21套,打印机30台,调制器32台。同时进行省局征管软件应用试点工作;按时开通X.25公用分组数据交换网,完成与国家税务总局的信息交换。五是进一步明确和理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制机构相互间的关系,将基层二线人员压缩到15%以内,一线人员达到85%,其中稽查人员占总数的40%。
(赵志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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