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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税收法制建设】
 
 
    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税法宣传教育与依法严厉打击相结合,不断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开展丰富多采的税收宣传活动。在《哈尔滨日报》开辟税法宣传专栏,并在《黑龙江日报》上通报表彰模范纳税人;利用公示报进行宣传,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各区分局、县(市)局都在办公地门前设置公示板,曝光偷漏税典型案例,既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也进一步普及税收知识,净化依法治税的环境;利用播放专题片,突出宣传的趣味性和知识性。配合在全市饮食业中实行的"以票管税"工作,与省、市电视台联合录制播出两期电视专题片《就餐时,你索要定额发票了吗?》。二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对基层征收单位在税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三是加强税务行政执法检查。对系统各基层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认真清理。针对查出的问题,采取查纠结合的办法,下发24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优惠政策运作。对市政府制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包括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地方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建议市政府进行修改和调整,实行“税务征收、财政返还",这一建议被市政府采纳,既保持税收政策的连续性,规范政策运行,又坚持以法治税。 (赵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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