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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个人所得税】
 
 
    2001年,全市征收个人所得税56 3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8%,增收15 133万元,征收额是1994年的35.3倍,占全市地方税收的比重已由1994年的1.5%上升到2001年的14.94%,成为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大税种。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代扣代缴工作。制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为代扣单位建立档案,明确法律责任,使全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面达到90%以上。二是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对部分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年缴纳5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及法人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档案,实行备案制度。三是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共计查补入库个人所得税4 706万元,滞纳金、罚款588.9万元。其中,自查阶段组织入库1 568万元,补缴滞纳金1.9万元;重点检查阶段查补入库2 870万元,滞纳金罚款587万元;重点抽查阶段查补入库268万元。四是加强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定《偶然所得征收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管理中心销售的彩票已纳入了正常管理,仅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两项合计组织入库个人所得税达5 000万元,占全市个人所得税的比重由2000年的3.53%增长到2001年的9.32%。五是加强上市股份公司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2001年全市上市股份公司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项组织入库个人所得税6 870万元。
    (李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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