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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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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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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基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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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习、宣传、贯彻新《税收征管法》,清理纠正与之相悖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程序,提高征管质量。二是加强未登记和未申报户管理。征得工商、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信息传递制度,落实责任,发挥协税护税网络的职能作用,采取逐街逐户"地毯式"排查方式,消除管理死角,堵塞征管漏洞。清理未登记和未申报6 273户,责令其补办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管理,补税144.54万元,加收滞纳金6.38万元,罚款21.26万元。此办法实行后,全市已补办税务登记1 000余户。
(李文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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