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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群团》
 
 
第一篇 工  会
 
 
第三章 哈尔滨市工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同年5月,中共哈尔滨市委(简称市委)派出民运工作队进
入工商企业,发动职工群众反奸除霸,巩固民主政权,恢复生产。哈尔滨铁路总工厂、电车
厂等公营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铁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私营企业职工成立行业联合会,参
加工会组织的会员12600余人。民运工作队举办了3期工人训练班,培养了600名工人干部,
成立全市性工会组织的条件已经成熟。市委为加强对工人运动的领导,发挥工会团结群众、
组织群众的桥梁作用,经中共中央东北局批准,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总工会。9月初,市委成
立“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市委副书记杨维和常景林负责领导筹备工作。全市1100余家工商
企业,9万余名职工,推选了295名工人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顺利完成。
  1946年10月10—13日召开了哈尔滨市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哈尔滨职工会组
织简章》,并决定市总工会定名为“哈尔滨总工会”。大会民主选举37名委员组成了第一届
执行委员会。10月14日召开首届一次执行委员会议,选举9名成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市委副
书记杨维当选为总工会主任,澡塘业工人宋连甲、铁路工人王玉平当选为副主任。常委会决
定总工会设立组织部、宣传部、社会福利部、武装自卫部、公企部、青工部、女工部7个工
作部门,专职干部27人。市总工会成立后,机关干部分四个工作组,深入各工厂企业指导反
奸清算斗争,推行私营企业分红制度,同时进行组织建设工作。从1946年10月—1947年10月,
在1491个私营企业建立了19个行业联合会,各行业联合会建立了工人武装自卫队。由于行业
联合会下属的分会分散在各个区,不便于统一活动,又无专职干部,领导力量薄弱,1947年
11月在道里、顾乡、新阳、道外、香坊、太平、马家等7个区设立派出机关,称“区工会办
事处”,市属13个行业联合会划归区工会办事处。1948年4月,市总工会直属6个行业联合会,
专职干部163人。
  1948年5月1日召开市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决定哈尔滨总工会改称“哈尔滨特别市
职工联合总会”。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
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人运动总方针和坚持职工运动的正确路线,反对左倾冒险主义的
指示。大会通过了《哈尔滨特别市职工联合总会章程》。大会以后,市职工联合总会检查了
在组织建设上偏重青工、徒工,轻视老工人,缩小了工会群众基础以及妨碍脑力劳动者和体
力劳动者团结等问题。各区办事处所属的行业工会扩大到了25个行业,吸收了一大批老工人、
熟练青工参加工会工作,开始纠正“左”的倾向。全市大、中、小学校成立了教职工联合会,
医务工会、文化工会也相继成立,市政府成立了机关工会。1948年9月市职工联合总会发出
《关于建立区工会联合会和撤销办事处的决定》,10月以后各区相继召开区职工代表大会,
成立了道里、顾乡、新阳、东傅家、西傅家、北傅家、南岗、马家、香坊、太平等10个区工
会联合会(简称“区工联”)。
  1949年11月20日,根据东北总工会的通知,哈尔滨特别市职工联合总会改称“哈尔滨市
总工会”。依据全国城市工会工作会议提出的改变地区性组织形式,建立产业或行业工会的
要求,1949年末和1950年初先后撤销了各区工会联合会。全市18个产业系统组建了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轻工、海员、纺织、店员、被服、食品、建筑、市政运输、手工业、教育、医务、
机关14个产业工会。各产业工会召开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下属企业、事业工会。
1951年市政府各局所属的一些企业党委归区委领导,市总工会决定,重新设立区工会办事处,
产业工会与区工会办事处并设,党的关系属市的企业工会由产业工会领导,党的关系属区的
由办事处领导。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职工队伍迅速扩大,基层工会迅速增多,市总
工会机关机构相应增多,设置了14个部门,下属14个产业工会,7个区工会办事处,专职干
部共440人。
  1953年6月28日五届二次执委会会议决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哈尔滨市总工会改
称“哈尔滨市工会联合会”(简称市工会)。同时决定不再执行《哈尔滨特别市职工联合总
会章程》,按《中国工会章程》进行工会组织建设工作。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私营企业所
有制发生变化,合营企业和国营企业按产业统一归口。因此,市工会于1956年7月撤销了各
区工会办事处,合营企业工会划归产业工会直接领导,产业工会也相应的进行了调整。1957
年初,市委加强了各区委工作,加之公私合营企业党的关系在区委,产业工会直接领导合营
企业工会仍然存在许多困难,1958年1月,市工会六届七次执委会议决定再次设立区工会办
事处。同年9月,阿城、呼兰、肇东、宾县划归哈尔滨市,这4个县的总工会同时划归市工会
所属。1958年12月,市工会所属13个产业工会,6个区工会办事处,4个县工会,专职干部
298人(不含县总工会)。
  1958年12月19日,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组织的决议》,哈尔滨市工会联合会改称
“哈尔滨市总工会”。同年8月24日—10月18日,市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全总党
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决议,批判工会组织的“工团主义”错误。12月3—6日,市总工会党组召
开145个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批判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所谓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
为肃清“工团主义”思想影响,市总工会机关进行大幅度调整,各部、办、委和产业工会合
并为“四部一室”,即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生活部、办公室。按照国家精简机构、精
减人员的规定,市总工会干部编制减少了42.5%,75名干部下放农村。随着人民公社化运
动的发展,市委决定城市人民公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交市总工会承担,工会日常工作基本上
停止进行,大批干部去参加人民公社运动。1960年4月,双城、五常、巴彦、木兰、通河划
归哈尔滨市,5县总工会同时划归市总工会所属。1961年6月,中共中央批转全总党组《关于
改进基层工会工作的报告》。市总工会根据全总提出的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向市委报告:
“当前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的贯彻执行党的工运方针和
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任务,全面加强和健全工会组织,当好党的助
手”。同年8月市总工会召开七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省、市、自治区工会主
席会议文件和省、市委扩大会议文件。会议提出工会工作要坚持听党的话,服从党的统一领
导,把党的中心工作做为工会的中心工作,同各方面团结合作。这次执委扩大会议以后,工
会组织建设工作开始逐步恢复。同年10月,市总工会设立机械、城建、轻化、财贸、文教工
委。1962年9月3日召开市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关于工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965年增设市政、纺织、文化、医务工委,各县总工会划归松花江地区工会所属,同时撤销
了各区工会办事处。1966年,市总工会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生活部、
财务部、女工部、体育部、人事科9个部门,下属9个工委。机关干部106人,工委干部88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6月9日,市总工会机关成立“文革领导小组”,12月16日
市总工会机关干部成立“毛泽东思想红色造反团”。1967年3月,“造反团”成立市总工会
接管委员会,文革领导小组撤销。5月31日,全市工人群众组织召开“哈尔滨市革命职工代
表会议”,成立“哈尔滨市工代会”,并宣布市工代会是全市革命职工最高权力机构。从此,
市总工会停止工作,各工委、各企业、事业基层工会同时停止工作,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进入
市委机关“斗批改”学习班。
  1972年5月,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通知,哈尔滨市开始进行恢复市总工会的
筹备工作。8月29日,市委派原市总工会主席王军担任市工代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领导恢
复市总工会筹备工作。
  1973年5月18—21日,召开了哈尔滨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市总
工会九届执行委员会。九届一次委员会选举梁彦德为市总工会主席。大会以后,道里、道外、
南岗、香坊、太平、动力、平房7个区成立区工会,市政府16个局成立局工会,42个直属企
业恢复了工会组织。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人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市总工会为推动各条战线工人运动的深入发展,1980年10月建立了机电工委、轻化工委、城
建工委、财贸工委、文教工委,撤销局工会。1982年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各局党委要
求恢复局级工会组织,承担指导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经市委批准,恢复了局工会,
撤销了机电、轻化、城建、财贸工委。1983年11月,阿城、呼兰两县划归哈尔滨市,两县总
工会同时划归市总工会所属。1987年1月市委决定调整市总工会组织体制,撤销局工会,组
建产业工会。先后建立了机电冶金、轻化、纺织、财贸、城建、教育6个产业工会委员会,
保留文教工委。1988年2月,市委批准《哈尔滨市工会体制改革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各
区工会改称“区总工会”。
  1990年,市总工会下属1个工委,6个产业工会、7个区总工会,2个县总工会,35个直属
企业工会。
  1990年,市总工会机关设20个工作部门,干部125人。下属工人疗养院、工人业余大学、
工会干部学校、工人文化宫、工人体育馆、工业先进技术交流馆、工人江上体育俱乐部7个
事业单位。
  市总工会会址:
  1946年10月设在道里区柳树街26号;
  1948年5月迁至道外区南马路48号;
  1951年3月迁至道里区兆麟街49号;
  1955年3月迁至道里区兆麟街37号;
  1973年5月设在道里区兆麟街121号(市委办公大楼);
  1988年12月迁至道外区南马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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