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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工生产
哈尔滨解放初期,工业基础相当薄弱。为支援解放战争,解放全东北,机械加工行业的
职工在设备陈旧不全、原材料十分匮缺的情况下,积极投入军事生产。广大团员、青年在军
工生产中,克服种种困难,发挥了突击作用。哈尔滨机械厂(现林机厂)青年工人在生产60
炮时,因前线急需,就吃住在工厂,日夜突击。由于没有生产60炮所必须的内圆磨床,车出
来的炮筒内弹道光洁度达不到要求,他们就车一个“胎棒”,缠上砂布用手来回推磨。在为
内蒙骑兵生产马刀时,工厂没有平面磨床,他们就用手工锉和打磨。担负60炮弹生产的私营
企业青年工人,在团支部的带领下,抢电生产,不分昼夜,有电就生产。有的厂用柴油机自
行发电,为赢得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二、军服军鞋生产
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军需物资需用量不断增大,突出的是地处高寒地区的东北,
军服军鞋供应十分紧迫。全市58家服装厂,138家鞋帽厂的9000多名工人(绝大多数是青年
工人)投入军服军鞋生产。1947—1948年共生产单军服6万套,棉军服47万套,棉军大衣46
万件,棉袜子35万双,棉皮鞋45万双,夹皮鞋7万双,靴鞋47万双,棉、皮帽子76万顶,棉
手套23万副。广大团员、青年在军需生产中,不计时间,不计报酬,军需系统的团员、青年
在保证战士有衣有鞋穿的口号下,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被服二厂缝纫车间工人军服生产的
日定额是1.8套,在团员韩锦坤的带动下,完成2.5套,后又陆续增加到5.3套。团员马玉
山、王鹤臣、周海根等突破5.3套,达到7.2套。制鞋厂经常出现裁面和粘面供不上缝纫,
影响生产流程的情况,为此团支部组织团员每天下班后献工两小时到裁剪工段帮助裁1700双
面,订960双五眼,保证了工序衔接。在1948年军需局开展的立功竞赛中,有20名团员、青
年荣立一等功,34名团员、青年荣立二等功。30名团员被评为1948年市甲等模范团员,72名
团员被评为乙等模范团员。
为了支援辽沈战役和保证大军入关有棉衣穿,全市近万名絮行女工3天完成一万套棉军
服的絮行任务。铁木加工业的青年,日以继夜的生产了300辆花轱辘大车,2000台胶轮车棚,
5万副马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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