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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群团》
 
 
第三篇 共 青 团
 
 
第三章 参加经济建设
 
 
第六节 垦荒建边
 
 
  一、青年志愿垦荒队
  1955年7月,团中央在《关于组织青年参加边疆建设问题的一些意见》中提出:“动员
一部分城市初高中毕业生及其他行业青年参加垦荒工作”。8月,北京市青年杨华等5名青年
带头发起组织青年垦荒队的消息见报后,引起哈尔滨市广大青年的强烈反响。有1000多名初、
高中毕业生和社会待业青年响应团中央号召,给市政府和团市委写信要求去开荒。团市委积
极支持他们的要求,于9月27日向市委作了《关于组织哈尔滨市青年志愿垦荒队的请示》。
经市委同意后,于10月12日批准梅树生、王永坤、孙永贵、王瑛君、赵玉琢等5名青年提出
的《组建哈尔滨青年志愿垦荒队》的申请。
  省、市委对组建哈尔滨青年志愿垦荒队的工作较为重视,组成了以副市长赵振华、省开
垦委员会副主任郭洪超、团省委副书记李天伶、团市委副书记郭永泽为正副主任的筹委会,
团市委抽调10名干部组成办公室。全市青年伸出支援之手,向志愿垦荒队捐赠了建队所需的
家具、药品、图书和15万元资金。10月26日,第一批先遣队共104人,在梅树生等5人的带领
下,开赴我省四大荒原之一的萝北县凤鸣山下安家落户,其余420人相继分两批到达,成为
我省第一代青年志愿垦荒建边者。
  1956年6月,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到萝北垦区视察,对哈尔滨青年志愿垦荒队员说:
“你们不简单啊,刚刚半年就盖起了房子、开垦了大片荒地。在这里安家,这是创业的起点
……。你们是开路先锋,要把北大荒建成鱼米之乡。我赠给你们八个字:团结、学习、忍耐、
斗争。只要做到,胜利一定属于你们。”哈尔滨青年志愿垦荒队,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
全市人民的期望。他们艰苦创业,建队一年,开荒92.25公顷,播种50.25公顷,收获10万
斤粮食;采石伐木,在萝北千古荒原上,建起了砖厂、粮米加工厂、机械修配厂和广播站、
阅览室。
  哈尔滨青年垦荒队于1956年5月改为哈尔滨青年集体农庄,1959年划归萝北农场,1969
年又改为青年农场,1977年划为向阳农场9队。30多年来,几经变迁,哈尔滨青年志愿垦荒
队这面旗帜没有褪色,他们带头垦荒建边的创举,艰苦创业精神,仍是青年学习的榜样。
  家乡人民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团市委始终没有忘记他们,几次到垦区去看望慰问他们,
也多次邀请他们回家乡和家乡青年见面,听他们的汇报。多次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
持帮助。1983年,由团市委向市政府申请,批给他们100万元无息贷款,用于建设食品厂,
按出厂价拨出13台汽车、10台拖拉机和联系购买100头良种奶牛。
  二、共青团人民公社
  1960年是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中共中央提出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号召。10月,市委决
定:组织一部分青年到通河县参加农业生产。11月5日,团市委发出号召,动员青年响应党
的号召,上山下乡,建设农村人民公社,增加粮食生产。青年劳动模范、全国青年社会主义
建设积极分子王洪华、李兴、刘巨茂和东北农学院青年教师暴升等72名青年,带头响应党的
号召,申请到通河县建立“共青团人民公社”。11月17日,赴通河县建立“共青团人民公社”
的第一批青年617人,在团市委书记姚学融的陪送下到达建社地点:通河县浓河公社。经过
一年来的建房、开荒、播种、收割,初步形成一定的基础。1961年11月,因体制上的原因,
搬迁到祥顺公社太平山,改名为共青团农场。1963年5月,由通河迁到北安市赵光农垦局柳
毛河畔重建共青团农场。1968年农场改为生产建设兵团建制,1976年兵团撤销,恢复农场建
制。此时,共青团农场改为红星农场二分场,现已建成拥有76400亩土地的国营农业机械化
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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