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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站
1980年开始实行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企业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集市贸易、个体经济
有所发展。国家调整了不合理的商品比价,相应的提高了副食品价格,对市场实行多种价格
管理政策。物价浮动较大,一些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趁机涨价,缺斤少尺、以次充好等克
扣和欺骗消费者的现象不断出现,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职工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稳定
市场,安定人心,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市总工会与市物价局商定,建立职工义务物价监
督站。监督站由工会负责领导,物价局负责业务指导,它的主要任务是宣传物价政策和物价
法规,协助物价部门对市场物价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1981年1月,第一机
器制造厂、龙江电工厂、水泥厂工会首先组建了第一批职工义务物价监督站。汽车二队、化
工机械厂等7个基层工会也于当年组建了监督站。这些监督站除对附近市场物价进行监督检
查外,还向职工群众宣传物价政策,反映他们对物价的意见和要求,但因领导和组织工作缺
乏经验,工作开展的很缓慢。1985年全国总工会、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了《职工物价监督暂
行办法》。市总工会根据上级要求,对职工义务物价监督站进行了整顿,明确了监督站的性
质、任务、职责、权利,将“职工义务物价监督站”改名为“职工物价监督站”。当年在7
区两县组建监督站60个,各站设站长1人,配有5—6名物价监督检查员。1986年11月成立了
哈尔滨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它是市总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物价监督的常设组织,在物价监
督业务方面受市物价局的指导,负责对全市分站、基层站的领导,统一规划、部署职工物价
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统一的检查活动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站成立后,配合各时期物价工作的
中心,抓住重要商品调价的时机,根据购销规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帮店活动,宣
传活动,打击了投机涨价、以次充好、缺斤少尺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的
利益。1987—1990年的4年间,共出动检查人员236841人次,检查267050户次,查出违价户
109445户次,收缴罚没款3366425元。职工物价监督站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了“依法检查,正确
办案”的原则,对各种违价案件的处理作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受到领导的重视和群众的称赞。1987年轴承厂职工物价监督站被全国总工会、
国家物价局授予全国先进职工物价监督站的称号。1990年第一机器制造厂、东北轻合金加工
厂等10个职工物价监督站被评为省级先进站。1990年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下设9个分站,211
个基层站(组)。
二、检查员
职工物价检查员为义务制,由基层工会从在职和退休职工中选拔产生,热爱物价监督检
查工作,能志愿服务;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
公道的做检查员。他们有明确的工作任务,严格的纪律,工作重点是宣传物价政策和物价法
规,批评教育违价户,帮助业者建立价格管理制度,设立公平秤、公平尺。在执行任务时配
带有市物价局统一印制的“物价检查员”标志,有权在担当区内检查市场物价。1985年后,
有权按规定对违价作弊户处以30元以内罚款,罚款使用统一收据,监督站设有专帐,按期将
罚款上缴财政部门。
1981年初建立职工物价监督站时,全市有20名检查员,1984年发展到32名,1985年达到
368名,1990年有1677名。1985年后开始对检查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除集中学习物价政策、
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外,主要采用在大检查前进行一事一训,弄清检查任务的要求、重点及
工作方法,以促进检查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推动工作组织检查员订立责任状,开展“物监杯”
竞赛,以推动物价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检查员工作有章可依,有标可奔,达标有奖。
1987年10月,在全国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经验交流表彰大会上,市总工会潘红艺、市邮局孙学、
第一机器制造厂于岫林被授予全国先进职工物价监督员称号。1988年在职工物价检查员的基
础上,建立了一支物价信息员队伍,他们由工厂企业、街道居民中关心物价的积极分子组成,
任务是向监督站反映群众对物价的意见,揭发检举违价现象,协助物价检查员开展工作,宣
传物价政策。1990年,全市有物价信息员461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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