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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群团》
 
 
第一篇 工 会
 
 
第九章 工会建设
 
 
第二节 工会会员
 
 
  一、会员资格
  1946年5月,市委派民运工作队到工厂、商店,发动工人、店员组织工会。同年10月,
市首届工人代表大会通过的《哈尔滨职工会组织简章》规定会员资格为:“凡各业工人店员
团体,皆得为本会团体会员”;“凡以从事劳动生产、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得为本会个人会
员”。1948年5月市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哈尔滨特别市职工联合总会章程》规定:
“凡本市一切体力劳动与雇佣智力劳动者,不分性别、民族、年龄、信仰,具备下列条件者,
赞成本会纲领、章程,均得为本会会员”。具体规定,“受雇佣的工人、店员;以出卖劳动
力为生的手工业工人、车夫、杂役、更夫、厨夫、苦力工人;独立手工业者;政府机关、工
厂职员;医院医生、护士、助产士;工程师、技士;教职员;有科学创造与发明者。失业职
工,经工会会员1人以上介绍,经本会组织部批准,得为会员”。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不得为本会会员,曾是直接剥削农民之地主,做工未满5年者;曾是剥削农民之富农,
做工未满3年者;犯有刑事罪被剥夺公民权者;曾是直接剥削工人把头等,参加劳动未满2年
者”。1951年市第四届工人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章程,在会员一章中,除规定了会员资格外,
还规定了不得入会的具体条文:凡以剥削他人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资本家及其代理人——
经理、厂长以及职员中兼做本企业股东所得利润超过其工资收入者;自做自卖,以出卖生产
品为自己生活的手工业者;自设门面的医生、律师;被剥夺公民权及徒刑未满者。凡从事镇
压人民、破坏职工利益的反动分子、警特、工贼,及反动党团首要分子,经在工厂、企业、
机关、学校中工作满2年以上,确定改悔者,经群众认可,方得按章入会。1953年,中国工
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工会章程后,全国工会实行统一的章程,哈尔滨市没有再对
会员资格作出规定。
  二、会员队伍
  1946年10月,市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开幕前夕,全市工会会员有12695名,占职工总数14%。
构成主要是私企各业工人和店员。1947年5月,开展了“好会员”活动,条件是:历史清白;
思想进步;对资本家态度正确;团结友爱;生产积极。1948年为迎接市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和全国“六次劳大”在哈尔滨召开,市总工会发出扩大工会组织、发展会员的号召,公营企
业的工人、技职人员,中、小学校的教职员工,医院的医生、护士,政府机关的职员、工友
都被吸收为会员。同年5月1日市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开幕前,会员达58700名,占职工总数
58%。1950年4月,在手工业工人中发展会员5490名,为区别于产业工人会员,发给手工业
劳动者会员证,不久即改发与全市工会会员相同的会员证。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中,
在私营企业开展了高级职员“归队”工作,吸收了私营企业中大部分高级职员入会。年末,
有会员202500人,占职工总数90%。
  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会员有新发展,1957年全市工会会员达291000人。
1958年大跃进,会员增加很快。1960年发展到426000人。国民经济调整后的1965年,会员人
数下降到327000人,占职工总数的81%。1973年市总工会恢复后,对会员队伍进行了整顿,
对“文革”前的老会员进行登记,不重新入会;对“工代会”发展的“革命工人”经过登记
承认会员资格;发展新会员不分先进、中间、落后。经过登记的老会员及发展的新会员,
1980年总人数为318089人,相当于1965年的会员人数,而职工入会率则下降了50%,仅职工总
数的42.8%。1981年后职工入会人数有较大发展,到1985年有会员972167人,为1980年的
305.6%,占职工总数的89.6%,1990年有会员1054066人,占职工总数93%。
  三、会员管理
  1946年组建工会初期,由分会造册,对会员进行登记,每月将会员变动情况连同会费一
起上报(缴)行业工会、区工会。区工会按季将全区会员变化情况造表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1948年开始,职工入会需经会员介绍,填入会志愿书,经分会委员会批准后为会员,同时报
请市总工会组织部,发给哈尔滨市总工会会员证。1950年换发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
的会员证,换发时由市总工会组织部统一编号,由基层工会或产业工会填写后,加盖市总工
会钢印。1953年开始,基层工会按市总工会组织部统一要求,建立会员卡片、档案,由组织
委员或组织干事管理,会员调动工作,将会员档案同行政档案一起转出。外籍会员迁往国外,
由市总工会组织部出具会籍证明,经公证后由本人自行带出。1962—1965年期间,为千余名
外籍会员办理了出国会籍证明。
  1948年整顿工会时,对会员进行了一次审查,重点是审查新会员的历史成份,按工会章
程规定的会员资格,清理那些不应入会而入了会的人。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审查,清出资本
家代理人、有股份的管理人员18名;隐瞒历史(地主、伪军警等)24人。还发现了会员中贩
卖鸦片以及吸毒者8人,丧失工人阶级立场的4人。1952年4月,市总工会提出在私营企业发
展会员要贯彻“严肃、慎重、负责”的方针,强调对新会员进行阶级、工会性质和任务及会
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坚持入会要有介绍人,经工会小组讨论同意,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
1953年以后,坚持了按工会章程规定发展会员,履行入会手续,不再对会员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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