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群团》
 
 
 
 
 
 
第二篇 妇  联
 
 
  在俄国“十月革命”和中国“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哈尔滨进步妇女投入了反帝、反封
建的斗争。“五四”运动的消息传到哈尔滨后,东华中学等校的女学生反响强烈,她们和全
市学生、工人、市民一起罢课、罢工、罢市,举行反帝示威游行,踊跃参加“哈尔滨救国唤
醒团”的活动。知识界妇女成立了“妇女救国会”。
  1923年10月,中共哈尔滨组成立,从此,哈尔滨妇女运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入了一
个新阶段。1925年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哈尔滨各界妇女,尤其是女中学生,在党的号
召下,通过集会游行、散发传单、街头讲演、组织募捐等活动,支援上海工人和学生的反帝
斗争。1925年6月28日,由知识界妇女才镜石等发起成立了“哈尔滨妇女协进会”,开展反
帝爱国活动,举行义演募捐,援助“五卅”惨案遇难同胞。她们还开办女子商店,推销国货,
抵制日货。同时,在哈尔滨《晨光》报创办《妇女》周刊,探讨妇女解放的道路、男女平等
和废娼等问题,以唤醒更多妇女的觉悟。在此期间,各工厂的女工和男工一起开展反对资本
家剥削的斗争。
  为加强对妇女运动的领导,1926年,中共北满地方委员会(亦称中共哈尔滨地委)设妇
女运动委员会。从此,哈尔滨的妇女运动由以少数知识分子为主,转向了以女工为主、政治
斗争和经济斗争相结合的反对日本侵略者和反对资本家剥削的妇女运动。1928年5月,众多
的女工和女学生在党的领导下,和全市人民一道开展了反对日本侵略者在东北修筑“五路”
的斗争。11月9日,各学校5000余名学生举行示威游行。游行途中遭到镇压,学生与警察搏
斗,140多名学生负伤。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哈尔滨“一一·九”流血惨案。1930年,又有千
余名女工参加了哈市皮鞋工人要求提高工资的大罢工。1932年2月5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哈尔
滨。3月,中共满洲省委在《关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宣传要点》中,号召“劳苦妇女
必须在革命的总战线上与劳苦弟兄一致,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和他的走狗出境,建设苏维埃政
权以取得劳苦弟兄总的解放,同样亦取得妇女真正的解放”。革命道理的灌输,使哈尔滨市
各阶层妇女抗日斗争热情更加高涨。这一时期,党组织还先后派郭隆真、侯志、赵一曼等优
秀妇女干部到哈尔滨从事妇女运动和工人运动。她们深入到女工及工人家属中培养骨干力量,
发展党员,组建党支部,发动组织女工进行反日活动和开展反对资本家剥削的斗争。1932—
1940年,哈尔滨市女工参加反日罢工斗争444次,罢工工人达5.31万人(次)。中共地下女
交通员或装扮成阔小姐、缝妇、宗教信徒,或与男干部扮成夫妻,传递文件,散发传单,掩
护革命者,为抗日战士购买药品。知识界妇女白朗、萧红等以笔作武器,揭露日伪的黑暗统
治。医务界妇女为地下工作者治病,募集抗日经费。
  哈尔滨各阶层爱国妇女,在反抗日伪野蛮统治的斗争中,不畏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
以顽强的斗志机智勇敢地同敌人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市解放。9月15日,哈尔滨市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哈尔滨市
各界妇女联合会随之成立。随即,在城乡组建了区、街、乡妇联。同年,哈尔滨市临时参议
会召开,7名妇女当选为参议员。哈尔滨妇女有史以来首次参政议政。此后,妇女中的优秀
分子不断被选派到各级政权中工作,有的当上街长、处长。
  哈尔滨是全国解放最早的城市,担负着支援解放战争的重任。市妇联成立至1949年9月,
把发动、组织全市妇女支援解放战争作为中心任务,组织城乡妇女送亲人参军参战,开展拥
军优属活动,纺线、做军鞋和絮绗被服。全市6000余名家庭妇女在“一针一线,为了前线”
的口号鼓舞下,夜以继日地坚持生产,在10个月的时间内,絮绗棉军服和被子141.57万件
(条)。医务界妇女成为救护伤员的主要力量。各行各业女职工积极参加立功竞赛活动,以
搞好生产、工作的实际行动支援前线。郊区土地改革的胜利使农村妇女参加农副业生产、交
纳公粮、支援前线的积极性日益高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哈尔滨市妇女工作全面展开。市妇联
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以发动组织妇女参加生产为中心”
的妇女工作方针。市妇联在女职工中进行劳动光荣和妇女解放教育,帮助她们克服自卑感,
树立自信心,努力学习技术和业务,使女职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市妇联在城市组织5000余
名家庭妇女参加家庭手工业生产和其他社会劳动。在农村发动妇女参加互助组。抗美援朝期
间,市妇联对妇女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发动广大妇女参加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宣
言签名运动,参加优待军烈属,制定爱国公约和捐献飞机大炮活动。市妇联在动员组织妇
女实现党的中心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工作。1950年5月,《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市妇联立即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使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家
喻户晓。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宣传贯彻,荡涤了封建婚姻制度的残余,打击了婚姻家庭领域
的封建势力。与此同时,市妇联积极推动、协助各部门发展托幼园所。
  1952年开展“五反”运动中,市妇联动员工商业者家属规劝亲人或代亲人坦白交待违法
问题。
  1953年,市妇联的工作重点是向妇女宣传贯彻党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协
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初,
哈尔滨市实现了“三大改造”。在发动农村妇女走合作化道路的过程中,市妇联对妇女进行
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采取多种方法帮助她们提高思想认识和掌握生产技术。市妇联还
协助生产合作社合理安排妇女劳动力,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高级生产合作社的实现和妇
女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拓宽了妇女参加劳动的途径。很多妇女由季节性参加劳动变为长年
参加劳动,妇女年平均投工量占总投工量的50%左右。女手工业者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后,
市妇联协助生产合作社建立起女社员委员会,加强对女社员的思想教育,维护女社员切身利
益。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改造过程中,市妇联对工商业者家属进行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
教育,使工商业者家属在自我改造的同时,积极鼓励亲人走公私合营的道路。
  1957年,国家进入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市妇联着力宣传贯彻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
代表大会确定的“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妇女运动方针(简称
“两勤”方针),进一步发动组织城乡妇女参加工农业生产。女职工在先进生产者运动中,
掀起学习先进经验的热潮;农村妇女为争取农业大丰收,保证城市蔬菜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妇联在妇女群众中开展了以勤俭持家好,家庭成员、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好,教育子女好,
促进职工生产、工作好,自己学习好为内容的“五好”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958年,全国开始了“大跃进”、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市妇联与各有关方面配合,动
员21万城市家庭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集体劳动,自力更生办起针织、服装、纸盒、小五金
等街道工厂4000余个,兴办托幼园所5000余处。但受“左”的思想影响,忽视妇女的生理特
点,在农村动员妇女参加一些力所不及的体力劳动;在城镇过早地提出了实现家务劳动社会
化的要求。
  1959年下半年至1961年,全国经济出现严重困难,中共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
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大跃进”期间妇女工作出现的问题开始得到纠正。在1961年
12月召开的全国妇联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指出“两勤”方针,十年不变。市
妇联认真宣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向妇女进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战胜经济困难的
信心;动员组织城乡妇女开展节约粮、布、煤、木、电的“五节约”活动,实行粮食低标准,
瓜菜代,大搞代食品。“大跃进”期间停止的“五好”活动又重新开展起来,有60%的街道
居民户参加了这项活动,勤劳节俭蔚然成风。在经济困难时期,全市妇女与党同心,为党分
忧。1962年,随着国民经济形势好转,市妇联进一步动员组织妇女学政治、学理论、学文化,
涌现出魏淑琴、王洪华等一批学理论先进人物和集体。道里区家庭妇女原洪君组织的学习小
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被评为全市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12面红旗之一。从
1964年起,市妇联发动妇女参加“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哈尔滨市妇女工作受到严重的破坏。各级妇联组织被
解散,工作被迫停止,妇女工作被全盘否定。1973年市妇联和各级妇联重新组建后,组织妇
女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逐步恢复妇联各项工作,发动女职工“抓革命,促生产”,
动员家庭妇女因地制宜兴办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网点,着手恢复和建立托幼园所,开展社会
主义婚姻道德教育和“五好”活动。这期间,由于强调妇女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支持农
村妇女从事家庭副业生产,挫伤了农村妇女的生产积极性。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党集团以后,特别是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
进入了经济建设新时期。各级妇联组织不断清除“左”的思想影响,拨乱反正,开展真理标
准讨论,端正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紧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全面贯彻新时期妇女工作方针,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妇女投身“四化”建设,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充分发挥妇女在
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积极作用。
  这一时期,市妇联把组织发动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放在工作首位。在农村,各
级妇联组织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形势,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扶
贫帮困,提供生产信息,广开生产门路,使农村妇女在发展商品生产,从事多种经营,创办
乡镇企业中大显身手。特别是从1989年起,市妇联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有20万农村妇女参
加的“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到1990年末有2416名
妇女脱盲,近60%的妇女掌握了两项以上的农业实用技术,涌现出2.18万个以妇女为主的
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231个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村、屯。农村妇女在发展商品生产中成为一
支生力军。在城市,各级妇联组织鼓励女职工积极参加经济体制改革,参加优化劳动组合。
许多女职工向适合自己特点的行业转换,职业结构日趋合理,就业领域更加广阔。女职工人
数由1978年的43万余人,增至1990年的72万余人,占职工总数的40.87%。在改革大潮中,
一批女企业家脱颖而出,各行各业妇女先进人物层出不穷。出现了荣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称号的哈尔滨电信局长途话务员勾艳玲,被誉为全国“十佳”营业员的哈尔滨市第一百货商
店全玉顺等。为解决女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的后顾之忧,各级妇联动员妇女兴办便民服务事
业,到1989年便民服务网点达609处。这些网点既方便了群众生活,又为待业女青年、退休
女职工及社会闲散人员开辟了就业门路。1990年4月开始,市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在40万女
职工中开展“巾帼杯”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
  1981年,中共中央提出全党全民应重视儿童少年工作,把抚育、培养儿童作为妇联组织
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妇联在这项工作中发挥了协调、检查、督促的职能作用。经过各有关方
面的努力,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儿童少年工作的社会教育、卫生保健、校外活动、宣传文化、
社会服务五个工作体系,成立了市儿童福利基金会,建立了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初步形成
新的工作网络和儿童少年工作社会化的局面。全市出现了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各有关部
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为儿童少年办好事、办实事的新局面。至1990年,全市已有4096处托
幼园所。市妇联成立了职工幼儿师范学校,开展了幼儿教育研究工作和保教人员“热爱孩子
赛妈妈”活动。为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市、区妇联和家庭教育研究会联合举办幼儿及中
小学生家长培训班,创办家长学校,参加学习的家长有百万人(次);还开展家教咨询,举
办好家长演讲会,办幼儿教育百题征答,编写出版《家庭教育丛书》,创办《家教参考》报
等。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家庭教育水平。
  1983年,市妇联成立了法律顾问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通过
深入贯彻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组织妇女参加普法教育,通过举办讲座、法律
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典型案例发布会”等具有特色的宣传教育形式,增强了妇女的法
制观念,提高了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市妇联加强了立法、司法建议和协调执法监
督工作,积极参与《哈尔滨市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建立了市、区、街三级妇联信访网。1983—1990年,市妇联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8372件(次)。
期间,市妇联四次被评为省、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妇联还多次参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大
案要案的调查和处理,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解救被拐卖妇女和查禁取缔卖淫活动。为进一
步推动男女平等政策的落实,市妇联建立妇女人才信息联络站,积极建议、推荐女干部参政
议政,提出在招聘干部、大学生毕业分配等方面切实落实男女平等政策。哈尔滨市维护妇女
合法权益工作,逐渐从婚姻家庭领域扩展到政治、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从注重为弱者呼
吁扩展到重视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各基层妇代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妇女值勤巡逻,
看门护院,扫黄打丑,查禁赌博,全市有两万余名妇女作为义务宣传员活跃在居民区,成为
一支稳定社会、保护居民生活安宁的重要力量。在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学雷锋、学张
海迪活动中,妇女群众成立“三八”送温暖小组,坚持长年为五保户、军烈属服务,并为宣
传计划生育、创建卫生城作了大量工作,出现了许多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动人事迹。自
1988年起,市妇联倡导的以妇女为主体的“五好家庭”活动,列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
划,并发展为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大院、文明街道的活动。在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
妇联和妇女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市妇联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坚持对妇女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深入
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和各
种不同内容的竞赛活动。如组织“巾帼之歌”报告团,出版《巾帼风流》报告文学集,创办
《哈尔滨妇女》刊物,以及组织妇女学理论、学文化、学技术等。通过宣传教育,帮助妇女
全面提高素质,使她们在深化改革中增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十几年间,妇女的群体素质
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到1990年末,全市有71681名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0.7%。全市女专
业技术员达6800名,占技术人员总数的34.4%。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和市政协女
委员均占总数23%。1955—1990年,女职工中有4108人(次)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占劳动模
范总数的20.3%。1960—1990年,城乡妇女中有3067人(次)被评为全国、省、市“三八”
红旗手,其中有跻身于高科技领域的高级工程师宋正宝,曾两次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
代表的模范工人孙淑荣,被群众誉为农村致富路上带头人的女村长周玉纯,40年如一日热爱
教育事业的特级教师柳玉芳,连续20届当选为市劳动模范的营业员史业英,还有哈市第一个
女企业家张静茹等。她们是全市妇女学习的楷模。
  市妇联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干部定期培训,开展
理论研讨、调查研究活动,多侧面、多层次、多角度探讨改革开放中的妇女问题;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转变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加强基
层妇女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横向妇女组织,先后在民主党派、女企业家、女科技工作者和少
数民族妇女中协调组建了联谊会、协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等11个妇女组织,密切了妇联与不
同行业、不同阶层妇女的联系,拓宽了工作领域。在工作中,有效地发挥妇联组织“参与、
教育、代表、服务、联络”的职能作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具有特色的妇
女工作。1986—1990年,市妇联机关被评为中共哈尔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单位、市文明
单位(标兵)、省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