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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群团》
 
 
第二篇 妇  联
 
 
第二章 妇女组织
 
 
第一节 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11月,哈尔滨市各界妇女解放联合会成立,张秀英任主任,廖
既文、吕华荣、于凯、孔啸澜(孙毅)为委员。1946年1—4月,国民党政府官员接管了哈尔
滨政权,哈市各界妇女解放联合会停止工作。为了取得合法地位,开展妇女工作,中共哈尔
滨市委派郭霁云、张秀英参加了在此期间成立的松江省哈尔滨新生活运动妇女工作委员会。
  1946年4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市,哈尔滨市解放。为适应全国解放战争形势发
展的需要,在中共哈尔滨市委领导下,哈尔滨市各界妇女联合会于1946年9月15日成立。1949
年3月,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根据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
程》规定,同年5月,哈尔滨市各界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哈尔滨市民主妇女联合会。市民主妇
联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发动妇女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关心妇女特殊福利问题,切实解
决妇女的后顾之忧,加强对妇女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促进男女平等,推进妇女解放
事业,发挥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市民主妇联根据中共哈尔滨市
委的指示和上级妇联的要求,结合哈市妇女具体情况,确定各时期的工作任务。
  建国前,市民主妇联没有内设机构,具体职能有宣传、组织和总务三项,编制14人。人
员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从延安根据地来哈的老干部;二是从中共滨江地区工作委员会举办的
第一期训练班中抽调的女青年;三是经推荐考核录用的女干部。在14人中,中共党员10人,
共青团员1人;文化程度大专2人,高中4人,初中6人,高小2人;年龄20—30岁8人,31—40
岁6人。其中,男干部1人,工人1人。市民主妇联会址设在道外区南极四道街10号。
  建国后,由于市、区(县)调整,市民主妇联的机构编制随之调整。1950年,市民主妇
联内设机构为宣传科、组织科、福利科和总务科;1952年科改为部、室,设有宣传部、组织
部、福利部和办公室。1954年8月前,市民主妇联隶属于松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之后隶属
于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5年1月,市民主妇联会址迁至道里区田地街91号。1957年9
月,根据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哈尔滨
市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年末,市妇联编制增至45人,会址迁至道里
区兆麟街121号(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楼内)。1958年,阿城、呼兰、宾县、肇东4个县划归
哈尔滨市管辖,市妇联增设了农村工作部。1960年,肇东县划出,双城、五常、通河、巴彦、
木兰5个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1964年哈市所属8个县交松花江地区管辖后,市妇联撤销了农
村工作部。为了加强各族各界妇女工作,1964年3月增设联络部。市妇联设秘书长、副秘书
长各1名,各部、室设正、副部长(主任)1至2名。随着机构的调整,1966年市妇联编制定
为33人。人员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从基层妇联调入;二是从市妇联培训班第一期毕业学员中
选留;三是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协商,经推荐考核,从教育、卫生系统调入。在
33人中,中共党员28人,共青团员3人;文化程度大专3人,高中6人,初中22人,初小2人;
年龄20—30岁6人,31—40岁22人,41—50岁5人;从事妇联工作1—5年的9人,6—10年的3
人,11—18年的21人;男性1人,少数民族2人,工人5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市、区(县)、街(乡、镇)妇联被迫停止工作。1968
年10月,哈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哈市革命妇女代表大会,成立市妇代会。1969年8月,市革命
委员会决定撤销市妇代会。
  1973年6月,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市直机关机构调整的通知》要求,市妇联重新
组建,下设宣传部、组织部、福利部和办公室,编制21人。各部、室设部长(主任)1人。
1979年增设秘书长1人。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19号文件关于妇联要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
少年健康成长做为工作重点的指示精神,原福利部改为儿童工作部。1983年11月,市妇联根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增设法律顾问处;为加强农村妇
女工作,设立了生产福利部;成立了市儿童保教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合署办
公。市妇联编制为36人。干部队伍主要构成情况为:原妇联干部调回10人,大专毕业生分配
5人,经中共哈市委组织部调入21人。在36人中,中共党员30人,共青团员2人;大专5人,
高中6人,初中25人;20—30岁5人,31—40岁13人,41—50岁8人,51—60岁8人,60岁以上
2人;从事妇联工作1—5年的8人,6—10年的13人,20—35年的15人;男性3人;少数民族3
人。
  1984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妇联工作领域不断拓宽,机构、编制、人员变化较大。
市妇联实有编制45人,设有宣传部、组织部、儿童工作部、生产福利部、法律顾问处和办公
室;设副秘书长1人。各部、处、室设正、副部长(主任)1—2人。
  1989年,中共哈尔滨市委提出关于市直机关精减20%工作人员的精神。1990年,市妇联
编制定为41人(其中事业编制1人),同年年底实有人数为35人,其中,中共党员33人,共
青团员2人;工人2人,男性3人,少数民族2人。市妇联设宣传部、组织部、儿童部、基层工
作部、法律顾问处、办公室、研究室和史志办。各部、处、室设正副部长(主任)1—2人。
6年间,干部调出11人,离退休13人。补充干部的主要渠道,一是面向社会,经推荐、考试
招聘。市人事局统一考试,按分数择优录取4人,经市妇联考试、考核,择优录取17人。参
加考试人员一般来自基层企事业单位。二是择优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推荐、考核的大
学生毕业前到妇联实习半年,合格者毕业后录用。三是区、县妇联干部经过考核调入市妇联。
在职干部中,大学以上8人,大专27人;20—30岁4人,31—40岁18人,41—50岁7人,51—
60岁6人;从事妇女工作1—5年的15人,6—10年的10人,11—18年的6人,30年以上的2人。
  为了提高干部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市妇联为干部创造各种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
一是输送脱产、半脱产学习。1952—1990年,先后参加各级各类学校学习的有91人(次)。
二是组织分期分批下基层锻炼,时间为1—3年。三是实行聘任制,逐级聘任,双向选择,优
化组合,内外交流。1989年,市妇联对中层干部实行条件公开、机会均等、平等竞争的原则,
经过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程序,聘任了正、副处级干部8名,正、副科级干部8名,交流输送
干部2名。四是坚持执行干部轮训制度。从1980年起,每年都组织干部参加市委机关工委组
织的处级以上干部1—2周的学习轮训。针对干部队伍变化较大、新成分较多的特点,每年举
办妇联干部短期培训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妇女运动理论及妇女工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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