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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哈尔滨市妇联在香坊区进行建立村妇代会试点工作之后,在全市分期分批建立了
村妇代会。1954—1955年末,全市城区建立起449个居民委妇代会、13个街道办事处一级的
大型妇代会,共选出妇女代表5647人。
196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总书记邓小平在全国、省、市妇联主任会议上指示:
“要花三年时间把经常工作建立起来,包括整顿组织,健全组织生活。”根据这一精神,城市
人民公社撤销管理区,重新建立居民委员会。针对大批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基层妇女组织已
“名存实亡”的实际情况,1962年开始,全市基层妇女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和建设。城市73个
分社、1043个居民委员会中,除195个居民委员会有职工家属委员会组织,不需再建立妇女
组织外,共整顿和建立了小型妇代会627个,妇女代表85792名,妇女委员1751名,妇女主任
670名。农村2004个村中,有1826个村成立了妇女代表会,以耕作区生产队为单位建立了1885
个妇代小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妇联组织被迫停止活动,委、村妇代会亦瘫痪。
1973年市妇联重建后,对基层委、村妇女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恢复了经常性的活动。此
后,每两年进行一次整顿。
1990年,基层妇代会经过整顿后,妇代会主任平均年龄由1987年的61.5岁下降到51.5
岁,由原来的80%小学文化程度,上升到8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市妇联通过先试点、后铺
开的办法,对委、村及街、乡(镇)企业妇代会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在2703个妇代会中,一
类妇代会855个,占31.6%;二类妇代会1508个,占55.8%;三类妇代会340个,占12.6%。
基层妇代会的经常工作是向妇女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法令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发动
组织妇女广开门路,因地制宜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帮助妇女学习文化、技术和管理
知识,提高妇女的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五好家庭”(1988年改为文明家庭)
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引导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
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监督有关政策法令的实施。
基层妇代会和妇女代表在为妇女群众服务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总结出“一家一户,一人
一事,一点一滴”的“六个一”工作法。她们热心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办好事,起到带上带
下带头的“三带”作用。
为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1946—1964年,市妇联坚持贯彻为基层服
务,用需结合、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举办培训班、短期轮训班、讲座班
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基层妇女干部达1.2万人(次)。1973年重建市妇联后,尤其是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妇联系统层层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1979—1987年,市妇联举办市、
区(县)、街(乡、镇)三级干部培训班5次。各区、县妇联每年都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
1988年以后,由于妇女干部中新成份较多,市妇联连续三年举办了8期岗位培训班,培训妇女
干部520名。1990年,全市共举办不同类型的基层妇女干部业务培训班55期,培训23651人
(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妇女解放理论、妇女
工作业务知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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