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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以发动组织妇女参加生产为中心”的工作方针
1947年9月,中共东北局在哈尔滨特别市召开的东北妇女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提高群
众的觉悟,大搞生产”的城市妇女工作方针。中共哈尔滨特别市委于1948年2月在《关于城
市妇女工作指示》中指出:“城市妇女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与发展城市经济相结合,组织女工、
贫妇、军属生产,帮助妇女就业。”同年,中共哈尔滨特别市委又发出《关于加强妇女工作
的指示》,强调妇女工作必须充分贯彻生产第一,以生产支援前线的方针。1949年3月,中
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以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为妇女工作的中心”。在此期
间,市妇联积极宣传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向妇女进行劳动光荣的教育,妇女
参加生产可以提高社会家庭地位的教育,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妇联组织还针对有的妇女存在
的模糊认识进行补课教育,提高妇女的思想觉悟和从事生产的能力,扩大了妇女参加生产和
工作的途径。
解放战争期间,各级妇联教育动员各条战线女职工、农村妇女和家庭妇女参加生产、工
作和军需纺线、絮绗被服生产等,以实际行动支援前线。
建国初期到1952年,各级妇联把宣传发动妇女参加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生产,支援抗美
援朝战争作为中心任务,在全市开展了生产立功竞赛、爱国主义劳动竞赛以及创造新纪录运
动,涌现出一大批妇女先进人物。
1952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
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以下
简称“一化三改”)。各级妇联认真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实现总路线与妇女解
放的关系,组织发动女职工、农村妇女、手工业妇女、女工商业者及工商业者家属参加“一
化三改”,同时还发动家庭妇女在街道从事手工业、家庭副业生产。1956年初,全市完成
“三大改造”后,各级妇联继续宣传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作方针。
二、宣传“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妇女运动方针
1957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提出全党勤俭办工
厂,勤俭办商店,勤俭办一切国营事业和合作事业,勤俭办一切其他事业应当是一切经济事
业的方针的原则。9月,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
会主义而奋斗”确定为妇女运动方针。10月,毛泽东主席作出“为了解决勤俭持家的问题,
特别要依靠妇女团体去工作”的重要指示。“两勤”方针提出以后,针对妇联干部中出现的
把“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和“两勤”方针对立起来的问题,市妇联组织开展两个方针
关系的大讨论,在明确“两勤”方针是“以生产为中心”方针的继续和发展的基础上统一认
识,统一思想。市妇联积极宣传贯彻这一方针,发动女职工参加增产节约运动,在全市妇女
中迅速掀起人人争当“红勤巧俭”能手活动的热潮。1958年初,市妇联向中共哈尔滨市委呈
送《关于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勤俭持家的意见》的报告,阐明了宣传“两勤”
方针的意义、内容、方法以及工作要求,市委批转了这个报告。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两勤”方针家喻户晓。妇女群众认识到勤俭持家是利国、利民、利已的好事,贯彻“两勤”
方针妇女肩负着光荣的职责,家务劳动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市妇联发动妇女积极参加各项
生产劳动,并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生活,节约用粮、布、木、电,开展储蓄、互助互济等活动。
1958年,全市开展了评选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先进集体及勤俭持家积极分子,勤俭持家
户、组、委、队、街的活动。各级妇联都召开勤俭持家积极分子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奖励,
促进了以勤俭持家为主要内容的“五好”活动深入发展。贯彻“两勤”方针对于增加国家建
设资金,缓和供需之间的矛盾,改善群众家庭生活,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都发挥了重要的作
用。1958年下半年,市妇联积极发动组织妇女大办工业、大办福利事业。在贯彻“两勤”方
针中,侧重“勤俭建国”的内容。
1959年末至1961年,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1961年,在全国妇联召开的工作会议上,
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提出“两勤”方针十年不变。据此,市委提出“以政治思想为统帅,
以贯彻政策为动力,以搞好生产为中心,以安排好生活为基础”的方针。市妇联认真贯彻全
国妇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的指示,广泛深入地向妇女群众进行形势任务和“两勤”方针的
宣传教育,针对当时妇女对克服困难缺乏信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妇
女进一步认识到“两勤”方针的重要意义,树立了顾全大局,服从整体,厉行节约,为国家
分担困难的思想和勤俭节约为荣、懒惰浪费为耻的好风气。为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
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市妇联对精简下来的女职工积极进行教育和安置工作。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心转移。1979年3月,全国妇联党组第
二次(扩大)会议重申继续贯彻“两勤”方针。市妇联把“两勤”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
重要内容纳入了“五好家庭”活动中,向广大妇女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收到一定成效。
三、宣传“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
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的工作方针
1981年5月16日,中共中央19号文件转发全国妇联党组《关于两个会议情况及1981年妇
联工作要点的报告》,明确妇联以儿童少年工作为重点,同时一定坚持抓好妇女参加生产,
一定坚持抓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委及时传达这一文件,进一步引起了各级党委及社
会各方面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市、区、县(市)、街、乡(镇)及有关部门都把儿少工
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措施落实为儿童少年服务的任务,促进了儿少工作
的全面开展。1983年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把“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中的重大作用”确定为妇联的工作方针。此后,各级妇联认真贯彻这一方针,开创了妇女
工作新局面。
各级妇联坚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上,开展普法教育,接待和处理群
众来信来访,协调司法等部门查处残害妇女儿童的大案要案,推进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为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市妇联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兴办了各
类家长学校;发展托幼事业以及其他为妇女儿童服务的事业;建立了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成立了市儿童福利基金会。
四、宣传“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的工作方针
1988年9月,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妇联工作方针是“团结教育广大妇女,
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
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
市妇联按此方针精神向各阶层妇女深入宣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
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深入宣传“改革需要妇女,妇女需要改革”的思
想,提高妇女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与妇女解放的关系的认识。市妇联与市农业局等部门
联合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竞赛活动;与市总工会等部
门联合在女职工中开展“巾帼杯”竞赛活动。市妇联为掌握深化改革给妇女和妇女工作带来
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各级妇联干部中开展“求实杯”调研报告征集活动。其中有关女职工
方面的调查表明,改革开放的深入,一方面给妇女带来良好机遇,使妇女的聪明才智得以发
挥。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于产业结构调整、人员优化组合和女职工自身素质不适
应等原因,有的女职工被精简和列为编余。针对上述情况,市妇联在妇女中广泛深入开展
“四自”教育,宣传改革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其间,与市委组织部对处级女干部进行培训,
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
质,增强了妇女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
1990年,市妇联主任李延芝带领干部深入街道,针对停工待工和编余女职工的思想实际,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各级妇联还召开形势任务报告会、座谈会,开展“为什么过紧日子”、
“如何过紧日子”的讨论活动,使妇女正确对待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暂时困难,提高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党同心同德,共度难关。各级妇联通过多种途径,
配合有关部门对8000名停工待工女职工进行安置,并进一步扶持和兴办妇女儿童福利事业,
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拓宽妇女就业门路。与此同时,市妇联进一步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妇女有充沛精力和更高
的热情投入改革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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