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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外资金收入。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完成174083万元,比上年减少1640万元,下降0.9%。⒈行政性收费收入119976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收入的68.9%,比上年减少收入18271万元,下降13.2%,主要增减变化情况如下:2003年将人事、农业、质量监督等部门的部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外专户收入比上年减收约7000万元。哈尔滨市新时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取的城市道桥通行费(二环路收费)比上年减收13749万元。原由地市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改由省交通部门统一收取,比上年减收2857万元。市本级非税收入项目全部纳入了直缴范围,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增收约5000万元。⒉政府性基金收入21449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收入的12.3%,比上年增收11094万元,增长107.1%。2003年全市加大清欠力度,城市基础配套费比上年增收11425万元。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760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收入的0.4%,比上年减收721万元,下降48.8%。⒋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31898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收入的18.4%,比上年增收6416万元,增长25.2%。教育部门收取的民办公助学费等项收入比上年增收3472万元。
二、预算外资金支出。2003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支出170769万元,比上年增支2154万元,增长1.3%。行政事业费支出133178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支出的78%,比上年增支13555万元,增长11.3%。基本建设支出1700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支出的1%,上年为零。城市维护支出23606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支出的13.8%,比上年下降7.4%。其他支出4134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支出的2.4%,比上年减少3714万元,下降47.3%。政府调剂资金支出8151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支出的4.8%,比上年减少7364万元,下降47.5%。其中调入预算内1283万元。
三、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总收入182328万元,占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的72.5%,比上年减收3160万元,下降1.7%。其中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119976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收入的68.9%,比上年减少收入18271万元,下降13.2%。行政事业性收费总支出155115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9079万元,占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的27.5%,比上年增收18179万元,增长35.7%。其中预算外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1449万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收入的12.3%,比上年增收11094万元,增长107.1%。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5037万元。
四、预算外资金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消乡镇各执收执罚单位的财务机构,对乡镇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做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稽查工作。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了稽查,完成了对新时代公司"二环路"收费和市技术监督局所属市直单位收费的稽查工作。完成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使用单位的资质进行重新认定,审核、换发新版收费票据购领证工作。在此期间,共对197个收费单位进行了审核,清理出不应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13户。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对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进行了搜集,准备建立收费文件法规数据库。做好收费立项审核工作。一是做好相关单位申报的收费项目审核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完成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定及批复工作。三是对一些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做好企业减负治乱工作。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转发了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市推行收费公示制。对部分收费重点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及资金缴存情况进行了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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