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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预算总收入完成140 7.28万元,为年预算的105.1%,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5%。其中:工商各税收入134 999万元,为年预算的105.2%,比上年增长17.6%;工业企业收入8 330万元,为年预算的76.5%,比上年下降2.7%;商业企业收入4 251万元,为年预算的99%,比上年增长3.4%;公用企业亏损2 015万元,为年预算的161.2%,比上年增亏61.2%;粮食企业亏损8 585万元,为年预算的143.1%,比上年增亏12.3%;农业税收入1 043万元,为年预算的114.9%,比上年增长1.1%;水资源费、排污费收入2 397万元,为年预算的126.2%,比上年增长2.5%。
1988年财政总支出完成111 120万元,为年预算的93.2%,比上年增长19.4%;在总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6 744万元,为年预算的96.3%,比上年下降7.6%;企业挖潜改造支出4 113万元,为年预算的87.4%,比上年增长126.8%;简易建筑费支出1 107万元,为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0%;科技3项费用支出908万元,为年预算的80.1%,比上年下降29.4%;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 419万元,为年预算的79.4%,比上年增长21.1%;城市维护费支出12 360万元,为年预算的94.7%,比上年增长14.8%;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20 807万元,为年预算的96.4%。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10 807万元,为年预算的96.9%,比上年增长25.9%;卫生事业费支出3 77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6.4%。行政公检法支出10 071万元,为年预算的90.8%;各项价格补贴支出30 898万元,为年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24.9%。
198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在各种减收增支因素比较多的情况下,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度计划,财政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基本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还推销国库券8 815万元,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附表)(郭士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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