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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是按着国务院关于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的批示(哈尔滨为全国首批七个试点城市之一),经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非银行系统的证券专营机构,于1988年4月27日正式成立。公司党政关系隶属于哈尔滨市财政局,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领导,为副局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实收2 000万元。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按照有价证券交易规定,充分发挥财政证券专营公司的职能作用,坚持面向群众,柜台服务,转让市场,活跃有价证券二级市场,推动一级市场的发行,拓宽集资渠道,发展生产力,为社会各界和振兴哈尔滨经济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国库券和其它国家债券的买进卖出和代理委托;国库券和其它国家债券的发行、兑付;各种有价证券的代保管;有价证券的担保鉴证和过户;有价证券的咨询;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两年来,公司由小到大,逐步发展。通过新闻媒介和多种形式的宣传,全市人民群众的金融意识有提高,公司的业务有明显进展。
1990年财政证券公司国库券转让交易额实现1.1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兑付国库券1 631万元,为上年的11倍;办理证券代保管2 690万元,比上年增长181%;办理特种国债交款228.4万元;实现利税370.7万元,比上年增长83%。
两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和业务培训逐步加强,使公司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1990年在东北地区财政证券业首届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大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五名(共16个参赛公司),个人单项比赛获得一个第一名和第四名。(张淑杰 王丹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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