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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财政局统计,1996年,乡镇财政完成总收入14 614万元,为年预算的137.56%,比上年增长38.08%;财政总支出完成19 657万元,为年预算的99.3%,比上年增长15.69%,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在乡镇财政收入中,工商税收7 163万元,比上年增长33.78%,增收1 809万元。其中,增值税收入2 190万元,比上年增长54.98%;营业税收人2 857万元,比上年增长22.72%;城市维护建设费收人301万元;农业4税收入4 420万元,为年预算的141.8%,比上年增长32.18%;其他收入446万元,为年预算的108.7%,比上年增长63.97%。乡镇财政支出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21万元,比上年增长45.78%。教育事业费10 466万元,增支698万元。行政管理费支出4 196万元,比上年增长11.77%,增支442万元。
收支特点:(1)乡镇财政收支占区县级财政收支的比重上升,乡镇财政已成为区县级财政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乡镇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普遍高于上年,1996年各区县乡镇财政的增长幅度普遍高于30%。(3)百万元乡镇数量增加。到年末,全市财政收入超百万元的乡镇63个。其中100~200万元33个,200~500万元18个,500~800万元6个,800~1 000万元1个,1 000万元以上5个。(吕运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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