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财政 税收》
 
 
财政
 
 
【收支概况】
 
 
    据市财政局统计,1997年(含五常市、尚志市、双城市单列3市,下同),全市财政预算收入352300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全市财政支出405 901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1%。1997年(不含单列3市,下同)全市财政预算收入317 600万元,其中市本级187 800万元;支出364 060万元,其中市本级216 826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省给哈尔滨市追加各项专项资金及上年结转,使原定的支出预算发生了变化。全市财政支出预算由364 060万元,增加到491 258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由216 826万元,增加到294 955万元,增加78 129万元。市本级增加支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省给市追加专项指标30 906万元;(2)上年财政结转安排支出36 394万元;(3)当年超收安排支出10 829万元。
    1997年(含单列3市,下同),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69 682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95 513万元,比上年增长12.1%。1997年(不含单列3市,下同)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37 720万元,为年预算的106.3%,比上年增长13.7%;财政支出完成448 57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3%,比上年增长13.2%。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253 575万元,增长13.5%;农业四税26 402万元,增长14.7%;企业所得税25 447万元,增长4.1%;国有企业亏损补贴15]27万元,下降15.5%;罚没、行政性收费21 883万元,增长36.6%。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22 834万元,增长4.1%;企业挖潜改造52 211万元,增长23.1%;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12 067万元,增长15.4%;城市建设维护费46 274万元,增长19.8%;文教事业费78 423万元,增长12.3%,其中,教育事业费63 445万元,增长10.5%;行政管理费41 525万元,增长21.4%;公检法33 894万元,增长12.3%;支援农村生产等24 647万元,增长25.2%;价格补贴支出9 860万元,下降16.7%。
    1997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98 629万元,为年预算的105.8%,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9.5%;财政支出完成256 58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7%,增长10.3%。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入163 988万元,为年预算的102.8%,增长12.3%。企业所得税收入15 089万元,为年预算的102.9%,增长2.8%;国有企业亏损补贴14 086万元,为年预算的102%。下降12.6%;契税收入4 203万元,为年预算的111.3%,增长16.8%;罚没、行政性收费收入9 306万元,为年预算的136.2%,增长36.2%。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21 334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0.3%,增长7.3%;企业挖潜改造支出49 83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0.3%,增长23.4%;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10 75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4.5%,增长u.2%;城市维护费支出28 00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1.6%,增长25.6%;文教事业费支出17 79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1.8%,增长12.7%,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8 24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7.1%,增长13.6%;卫生事业费支出16 82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4.3%,增长39.1%;行政管理费支出15 45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1.3%,增长55.8%;公检法支出14 72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0.3%,增长9.3%;支援农村生产等支出8 58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2.1%,增长17.6%;价格补贴支出7 94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7.8%,下降20.7%。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支持企业生产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市通过财政支出、退库等渠道用于工商企业的资金4亿元。支持哈尔滨制药总厂开发生产半合成青霉素及头孢类产品,黑龙江省无线电一厂电子控制桑那洗浴系列产品改造,哈尔滨中药二厂中药粉针易地改造项目等,促进了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支持79户预算内商业企业装修、改造及仓库维修,支持市蔬菜批发市场建设。从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入上,推进商业企业实行连锁经营。通过对旅游企业上缴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和发放周转金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2.增加农业投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全市各级财政支农投入资金1.7亿元,吸引社会各方面投入资金2亿元。完成国家立项的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收尾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7万亩,开荒2万亩;完成农田水利重点工程18项,西泉眼、大砬子、永发水库竣工运行,新增灌溉面积25万亩;农业机械化步伐进一步加大,完成大型拖拉机更新558台(套),配套农具1 490台;增加群众造林39万亩;新建标准化节能日光温室12万平方米,大棚850亩;启动种子工程,以"丰收计划"为主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使科技在农业增产中贡献率提高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8亿公斤。
    3.支持区县经济发展,增强区县经济财政实力。市财政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帮助区县(市)制定财源建设、消灭赤字和达标脱补规划。对巴彦、木兰、通河、延寿县改进财政体制,调动了增收节支积极性,实现与原哈尔滨市体制接轨,1997年当年增加财力1 400万元。1997年当年投放振兴区县周转金2 200万元,重点扶持8个区县财源建设项目,为区县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九五"期间振兴区县财政实施规划,认真兑现已确定的奖罚政策,对宾县、南岗区、平房区等6个区县分别给予奖励,调动区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1997年呼兰、宾县、方正、依兰实现财政脱补,木兰和延寿县也完成省下达的1997年脱补任务。区县级财政收入平均增幅高于市本级7个百分点,区县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道里区、南岗区、阿城市、呼兰县全口径财政收入超2亿元。
    4.增加财政投入,支持科技、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全市财政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长15.4%。为改善科研单位手段落后现状,以实施"行业规划"的方式,集中财力为科研单位购置真空灌装机、应变仪等专用设备90余台。对教育事业继续实行倾斜政策,通过预算内外支出两个方面,向教育投入9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0.5%,实现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对教育经费拨款增幅大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生均教育经费比上年同期增长;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增长。重点改善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1997年市财政在前两轮市区中小学"行业规划"基础上,对市区13所薄弱初中学校实行"行业规划",改建和维修了校舍,购置了部分先进设备,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化学校水平。同时,对农村10所中、小学也实行"行业规划",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对"普九"教育未通过验收的县予以积极支持,到1997年末市所辖区县全部通过"普九"验收。支持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系统工程配套建设和察院、法院提高技术办案手段。用于卫生事业方面的资金27 509万元,比上年增长25.8%。重点为市第一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等市直14家医院、防治和防疫单位购置大型先进仪器设备51台套,提高了医疗水平。并对医疗设备采购试行招投标办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5.保证重点工程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为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筹措资金,为马家沟河综合治理、中央大街、索菲亚教堂广场综合整治、红旗大街改造等项重点工程建设拨付资金1.5亿元。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再就业工程基金500万元和最低生活保障金386万元,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管理使用。为解决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和冬季取暖投入资金1 590万元。
    6.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预算外资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进行专项检查。清查出违纪金额2.6亿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的势头。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公布取消50项乱收费和非法集资项目。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公款购买移动电话和清理整顿小汽车工作,并开展扶贫资金、"普九"义务教育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三是深入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全市3万余户企事业行政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面50%,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21 333万元,入库20 224万元,入库率为95.5%。
    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部分企业包袱沉重,资金滞死,竞争力差,造成效益下降,亏损增加。企业调整加快,特别是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分化加剧,生产和销售向同行业的先进企业集中,导致相当一部分企业生产能力放空,产品积压严重。1997年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产值比上年增长3.39%,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补贴前亏损企业亏损额68 522万元,比上年增长54.68%,亏损面46%(如包括关停企业亏损面为54.5%)。二是由于在企业转轨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大量下岗职工,财政面临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开支的压力越来越大。三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收入虽然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增幅回落;财政的开支范围不断扩大,供养人口逐步增多,各行业、各部门要求设立财政性基金和增加财政投入的呼声很高,收支矛盾尖锐。四是部分区县财政隐性赤字、挂账数额较大,各级政府利用的一些世界银行贷款及国家和省的财政周转金等都已到偿债高峰,各级财政偿债任务沉重。五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然比较严重。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损失浪费、效益偏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屡禁不止,企业偷漏税问题仍很严重。
    (吕运昌)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