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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市乡镇财政完成总收入52 900万元,为年预算的126%,比上年增长18.02%;财政总支出完成36 381万元,为年预算的99.3%,比上年增长15.69%,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工商税收完成29 692万元,为年计划的124.4%,比上年同期增长13.29%,增收3 482万元,其中,增值税收入完成17 153万元,比上年增长8.91%;营业税收入完成5 579万元,比上年增长31.18%。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完成628万元。
2.农业契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四税"收入完成17 350万元,为年预算的112.3%,比上年增长17.98%。农业"四税"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粮食提价,使农业税收入大幅度上升;二是加强契税的征收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在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下,堵塞漏洞,使契税收入连续几年稳步增长。
3.其他收入共完成1 919万元,为年预算的234.6%,比上年同期增长171.43%。
在财政总支出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完成943万元,为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30.78%,主要是用于发展企业、培植财源支出增加所致。教育事业费完成18 573万元,为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教师调资、专用经费增支所致。行政管理费支出7 820万元,为年预算的99.4%,比上年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离退休费、业务费等支出增加。
1997年乡镇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是:1.乡镇财政收支占区县级财政收支的比重不断上升。几年来,随着乡镇财政经济的发展壮大,乡镇财政收支占区县财政收支的比重逐年上升。乡镇财政已成为区县级财政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百万元乡镇数量又有增加。到1997年末。全市财政收入超百万元的乡镇数目达162个。其中100 ~200万元的乡镇77个。200~500万元的乡镇63个。500~800万元的乡镇11个,800~1 000万元的乡镇41个,1 000万元以上的乡镇有7个。
(吕运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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