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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财政
 
 
【试行政府采购工作】
 
 
    1997年以来,哈尔滨市先后进行3次政府采购试点工作。1997年12月,市财政局和卫生局对卫生部门第三轮行业规划的当年批量设备购置项目和市第一医院核磁共振、医用直线加速器、血管造影机3项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国际公开招标、投标,中标金额2 865.8万元人民币,节约资金773万元,节资率达21.24%。1998年5月,对市直文教行政单位会计电算化配备微机进行公开招标,中标额240.2万元,节约资金78万元,节资率23%。1998年9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锅炉及附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中标金额357.7万元,节约资金161.5万元,节资率31.1%。
    通过这3次试点,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初步尝试,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节约财政资金。采购中标总额3 463.7万元,节约资金1 012.5万元,节资率均在20%以上。按全市每年用于文教、卫生、行政单位购置维修支出近亿元计算,如果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每年至少可节约支出上千万元。2.采购由专家委员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进竞争机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通过质量、价格对比,实地考察,获得质量最好、价格较低、售后服务最优惠的物品。如市第一医院的3项大型医疗设备,不但节资713.8万元,又买到国际知名品牌的较高档次设备,并获赠折合人民币约183万元的配置品和备品,同时承诺保修期内免费升级,保修期外优惠升级,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这3次政府采购试点,有8个医院28台(件)医疗设备,有8家微机厂商,有16家锅炉厂商参加竞争,由专家、中介机构和政府3个部门组成招标组,通过严格的调查、审核、比较,因而中标商是最有实力的企业。这种规范化、透明度高的采购方式,使各种不规范或腐败行为无可乘之机,重新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吕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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