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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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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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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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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哈尔滨市取消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实行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活动,节约财政开支。市财政局在宾县、木兰县的一些乡镇开展财务统管试点工作。宾县、木兰县率先撤销了不具备核算能力的行政事业单位账,成立了统一的财务核算机构,配备了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各单位收入直接缴入新设置的统一账户,支出由乡镇领导审批,同时建立了相关的预算管理、票据管理等制度。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管工作。各区县普遍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统管范围、统管内容、统管办法、人员机构、组织领导等。(吕运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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