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财政 税收》
财政
【区、县(市)财政】
1987年进一步扩大区级财政的收入范围,把集体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由原来市管理下放到各区。全年下放收入约9 000万元,扩大了区级收入基数,增强了区财政"造血机能"。同时,对阿城市、呼兰县区别不同情况,实行不同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了县(市)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1987年,区、县(市)财政收入完成21 305万元。为年计划的118.4%,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区级财政收入增长31.2%,阿城市增长5.4%,呼兰县增长8.3%。
1987年在继续完善乡财政建设的同时,还在太平区进行了街道财政试点工作。乡(镇)、街道财政的建立和完善延伸了财政管理层次,对加强财政、财务管理,防止收入流失,增强区、县(市)的财政实力起到了重要作用。(郭世杰)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