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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根据清政府《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哈尔滨初等、高等小
学各学年体操课(体育课)每周3学时,中学、初级师范各学年每周2学时。光绪三十三年
(1907年)颁布女子学制,规定体操课女子小学各学年每周4学时,高等小学各学年每周3学时。
宣统元年(1909年),对《奏定学堂章程》进行了修改,城市中、小学校体操课定为必修课,
小学增加1学时,乡村学校不做规定。按此规定,哈尔滨市各中、小学均设置体操课。1922
年颁布学制改革方案《壬戍学制》,将体操课改为体育课,并列为城市、乡村中、小学必修
课。1928年颁布新学制《戊辰学制》,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180分钟,三年级120分钟,
四年级150分钟,五、六年级180分钟。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各学年每周均为2学时。此外,
还规定有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中等以上学校实施军事训练。国民学校与高等小学要有
室外体操场(体育场),中学与师范学校设室外、室内体操场。哈尔滨市部分学校增添了军
事训练课,市内中学尚无一处室内体操场。
1944年颁发《学校体练科教授要目》,主要内容为队列、徒手操、单杠与器械操、田径、
一般综合性游戏、舞蹈、球类、角力、综合训练、卫生训练等。中等以上学校设有军事课,
配备军事教官(中尉以上现役军官),每周2—3节军事课。教学内容有军操、刺杀、剑道、
柔道、投弹、射击、实践演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制定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1950年8月10日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暂行教学计划》,规定体育课为学生必修课,每周2节,每节45分钟。
其中体育课教学内容包括集体操、体质检查和保健知识等。对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作了合
理划分。哈尔滨市各中、小学校均按此规定执行。同年,松江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全省第一次
中、小学体育工作者研究会,哈尔滨市派代表参加了会议。根据体育方针,编写《中、小学
体育教材》,内容有制式教练、基本体操、器械体操、舞蹈、武术、苏联少年军事游戏等。
1952年起,哈尔滨市部分中、小学校开始上滑冰课,每年冬季课时为10—14节。主要是速度
滑冰,也学习花样滑冰和冰球。由于体育器材和场地所限,中学只有50%开展冰上体育活动,
小学仅有30%上冰上课。其他中、小学校开展冰雪游戏活动。1954年,哈尔滨市各中、小学
全面试行东北地区编印的《小学临时教材》、《初中体育试用教材》和《高中体育试用教材》。
此后,市内学校体育教材开始统一。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体委颁布的《劳卫制》,并
将《劳卫制》运动项目作为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内容。
1956年7月,国家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体育教师学习班,哈尔滨市谢桂林、宝英才、
李廷翰、李太泉参加学习。回哈后,由市体育教研会组织全市体育教师学习新编《小学体育
教学大纲》和《中学体育教学大纲》。1960年,黑龙江省试行《十年制体育教学大纲》,规
定1—5年级学生以发展灵敏、速度为主,相应地发展力量和耐力;6—8年级学生以发展速度、
灵敏为主,逐步增加力量和耐力训练;9—10年级学生在全面提高身体素质的基础上,适当
加强力量和耐力训练。低年级以游戏和体操为主,相应地采用一些体育教材;中年级逐渐增
加田径教材;高年级以田径、竞技体操和球类游戏为主。滑冰教材各年级相同。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哈尔滨市部分学校体育课停止,学生体质明显下降。1961年市内中、
小学生,7—18岁各年龄组学生身高、体重、胸围平均值均低于1956年同年龄组水平。1962
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各中、小学校体育教学逐渐恢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正常秩序遭到破坏,有的学校体育操场被占用,体育
器材被破坏,各中、小学停止上体育课。1968年“复课闹革命”,军体课持木枪练刺杀代替
了体育课。
1978年,学校体育教学步入正轨。各中、小学校普遍使用《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体育
教学大纲》,小学体育课尽量做到趣味化、形象化和故事化,加强学生全面身体训练。重点
中学高中组体育教学,采用男、女分开,区别对待,按健康情况分组教学,使体质弱的学生
得到适当锻炼。1982年以后,各中、小学根据哈尔滨市中、小学生体质评价标准,将各班学
生划为一、二、三(强、中、弱)组,在体育教学中提出不同要求和用不同方法进行指导练
训。1985年4—7月,市教委、体委、教育学院联合在7区2县开展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选活
动有477所学校722名教师参加,并从10个学校中选出36节中、小学体育课参加全市评选。其
中,24节课被评为市一、二、三等优秀课。市人大,省、市教委、体委和教育学院,各区、
县教委、体委、各学校校长,省、市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都观看了体育评选课。观众超
过5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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